关于再次征求《柳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暂行)》意见的函
柳建函字〔2020〕493号
关于再次征求《柳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暂行)》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柳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规范住房租赁行为,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柳政规〔2018〕18号)要求,我局草拟了《柳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暂行)》,于2020年5月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结合实际管理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办法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将修改意见于2020年9月11日前通过OA以正式公文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方便汇总,请将盖章版及可编辑电子版一并发送。
联系人:朱坤,电话:2824141,邮箱:lzszjjwyfgk@163.com。
附件:1.柳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暂行)
2.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