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1-12-27 16:59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本办法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检测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本办法分4个章节共14条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至第四条):说明文件制定的目的是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考核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监管机制;适用范围为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的所有检测机构(含分支机构);诚信综合评价方式为量化计分;考核原则为科学公正、量化评价、标准统一、动态监管;考核由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项工作负总责,柳州市建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评价内容和计分规则(第五至第七条):说明信用综合评价周期为每半年一次,评价得分是由动态考核和专项考核两部分分数组成。动态考核内容包括检测能力、试验室管理及日常行为;专项考核包括检测机构良好行为和企业不良行为。

第三章评价结果的认定与使用(第八至第十一条):说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为更客观、充分的对检测机构进行考量、评价,对成立后正式开展检测业务不足半年的检测机构,其考核等级最高评级为B级;对未参评的单位,按零分计取。考评结果运用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招投标中,同时作为我市对检测机构进行差别化管理的依据。

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至第十四条):说明文件解释主体及具体实施时间。

四、特色亮点

(一)本办法的制定紧贴当前行业实际,在原有的《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履职考核办法》基础上,完善考评内容,不仅包括了检测机构检验能力及检测行为等企业内部管理方面内容,也包括了检测机构在建筑市场行为等企业外部活动方面内容,有利于促使我市检测机构不断提升检测水平、提高职业道德,从而规范我市检测机构行为及检测市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二)更科学、客观的对异地实验室(分支机构)及新开设检测机构进行评价,为需选择检测服务的单位或个体提供一份公正、客观的考评依据。

(三)本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我市检测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检测工作的差异化管理、精准监督,提升工作能效。



政策解读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政策解读

2021-12-27 16:59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本办法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检测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本办法分4个章节共14条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至第四条):说明文件制定的目的是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考核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监管机制;适用范围为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的所有检测机构(含分支机构);诚信综合评价方式为量化计分;考核原则为科学公正、量化评价、标准统一、动态监管;考核由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项工作负总责,柳州市建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评价内容和计分规则(第五至第七条):说明信用综合评价周期为每半年一次,评价得分是由动态考核和专项考核两部分分数组成。动态考核内容包括检测能力、试验室管理及日常行为;专项考核包括检测机构良好行为和企业不良行为。

第三章评价结果的认定与使用(第八至第十一条):说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为更客观、充分的对检测机构进行考量、评价,对成立后正式开展检测业务不足半年的检测机构,其考核等级最高评级为B级;对未参评的单位,按零分计取。考评结果运用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招投标中,同时作为我市对检测机构进行差别化管理的依据。

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至第十四条):说明文件解释主体及具体实施时间。

四、特色亮点

(一)本办法的制定紧贴当前行业实际,在原有的《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履职考核办法》基础上,完善考评内容,不仅包括了检测机构检验能力及检测行为等企业内部管理方面内容,也包括了检测机构在建筑市场行为等企业外部活动方面内容,有利于促使我市检测机构不断提升检测水平、提高职业道德,从而规范我市检测机构行为及检测市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二)更科学、客观的对异地实验室(分支机构)及新开设检测机构进行评价,为需选择检测服务的单位或个体提供一份公正、客观的考评依据。

(三)本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我市检测行业诚信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检测工作的差异化管理、精准监督,提升工作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