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明确商品房车位车库销售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2-02-11 17:06   

关于《关于明确商品房车位车库

销售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说明

2021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柳州市凝心聚力抓产业真抓实干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总体方案(2021—2023年)》及其7个配套实施方案,要求加大非住宅去库存力度。多年来我市车位配比高、车位去库存慢。非住宅库存为20214331万㎡,其中车位为165万㎡,到10月份则分别上升到391万㎡、189万㎡,库存压力很大。同时,为了确保符合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精神,避免一人购买多个车位影响他人权益,结合我市人口普查的家庭人均数据情况,出台了《关于明确商品房车位车库销售管理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车位销售进行规定和明确。

二、主要条款

(一)经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车位销售信息和情况在该项目所在地显著位置公示3个月仍未能全部售出的,对剩余未售出的车位,该项目购房人可以购买。累计不超过3个车位(含预售阶段已购买车位),明确有关购买数量。

(二)购房人购买的车位,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后可依法销售、赠与及以其他方式进行转让、抵押,但转让时受让人应当为本项目其他购房人,不得擅自处置给本小区以外的人和单位。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方案及销售现场中应明确车位销售和租赁比例,合理确定用于租赁的车位范围和数量、价格、转租方式及期限,并在项目销售方案予以注明,对开发企业销售提出更细的要求。

三、适用时间和范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柳江区、各县可以参照执行。本通知发布前,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可以按原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已签订车位、车库买卖合同且缴纳契税的,可以按原规定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者办理不动产登记。



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明确商品房车位车库销售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02-11 17:06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关于明确商品房车位车库

销售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说明

2021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柳州市凝心聚力抓产业真抓实干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总体方案(2021—2023年)》及其7个配套实施方案,要求加大非住宅去库存力度。多年来我市车位配比高、车位去库存慢。非住宅库存为20214331万㎡,其中车位为165万㎡,到10月份则分别上升到391万㎡、189万㎡,库存压力很大。同时,为了确保符合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精神,避免一人购买多个车位影响他人权益,结合我市人口普查的家庭人均数据情况,出台了《关于明确商品房车位车库销售管理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车位销售进行规定和明确。

二、主要条款

(一)经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车位销售信息和情况在该项目所在地显著位置公示3个月仍未能全部售出的,对剩余未售出的车位,该项目购房人可以购买。累计不超过3个车位(含预售阶段已购买车位),明确有关购买数量。

(二)购房人购买的车位,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后可依法销售、赠与及以其他方式进行转让、抵押,但转让时受让人应当为本项目其他购房人,不得擅自处置给本小区以外的人和单位。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方案及销售现场中应明确车位销售和租赁比例,合理确定用于租赁的车位范围和数量、价格、转租方式及期限,并在项目销售方案予以注明,对开发企业销售提出更细的要求。

三、适用时间和范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柳江区、各县可以参照执行。本通知发布前,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可以按原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已签订车位、车库买卖合同且缴纳契税的,可以按原规定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者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