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 2022-10-18 17:49    |  浏览量:

《关于规范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要求,规范房屋安全鉴定行为,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针对既有建筑,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是确保房屋使用安全的必要手段;

(三)由于大多数居民自建房未经过正规的设计及施工,且存在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用于经营等情况,只有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才能查明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四)对于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是取得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

二、什么是房屋安全鉴定?

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房屋建筑进行查勘、检测、监测、验算、评定分析,出具鉴定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三、谁是房屋安全鉴定的委托主体?

房屋安全鉴定应当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由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符合条件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谁是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有代管人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无代管人的,房屋实际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承租人、借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并承担相应的房屋安全责任。

五、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满足哪些条件?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同时具有与所鉴定房屋规模相匹配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配足符合条件的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具有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必要的设备和场地。同时,应谨慎选择价格明显低于其他鉴定机构的机构,或承诺可以“包过”、“包鉴定安全”的机构。

六、房屋安全鉴定有哪些内容?

房屋安全鉴定应同时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房屋安全性鉴定主要包含地基基础安全鉴定、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承重部分安全鉴定、鉴定单元安全综合评级。房屋抗震鉴定主要包含场地、地基和基础抗震鉴定、上部结构抗震鉴定、建筑综合抗震能力评定。

七、对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有哪些规定?

(一)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初步调查:图纸资料调查、使用记录调查、现场状况调查。

2. 详细调查与检测:结构体系、构造措施检测,结构构件尺寸检测,房屋及构件变形检测,材料性能检测,房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结构损伤调查与检测,及其他补充检测。

3. 结构复核验算及分析。

4. 房屋安全鉴定评级。

5. 房屋安全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

(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对房屋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数据以及验算和综合分析结论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对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承担责任,不得出具虚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八、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对房屋有哪些影响?

由于房屋安全鉴定需要进行现场检测,且在房屋构件表面进行,因此需要局部破损房屋装饰装修层;破损的构件数量由房屋建筑规模、图纸资料及施工质保资料是否齐全、现行相关鉴定规范要求等综合确定。

现场检测期间,会对房屋正常使用造成短暂的一定的影响(主要是存在一定的噪音、粉尘、装饰装修的破损等)。

九、是否自建房屋鉴定结果一定是不安全?

不一定。根据现行房屋安全鉴定规范,不是所有的房屋都必须满足现行设计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当为鉴定原结构、构件在剩余设计工作年限内的安全性时,应按照不低于原建筑时的荷载规范和设计规范进行验算。关于居民自建房,如未按照规范建造,且随意变更使用功能或进行改造,将是产生安全隐患的最大影响因素。

十、房屋安全鉴定费用如何确定?

在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广西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房屋安全鉴定价格主要由市场自主决定。




政策解读

《关于规范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10-18 17:49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要求,规范房屋安全鉴定行为,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针对既有建筑,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是确保房屋使用安全的必要手段;

(三)由于大多数居民自建房未经过正规的设计及施工,且存在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用于经营等情况,只有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才能查明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四)对于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是取得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

二、什么是房屋安全鉴定?

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房屋建筑进行查勘、检测、监测、验算、评定分析,出具鉴定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三、谁是房屋安全鉴定的委托主体?

房屋安全鉴定应当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由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符合条件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谁是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有代管人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无代管人的,房屋实际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承租人、借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并承担相应的房屋安全责任。

五、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满足哪些条件?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同时具有与所鉴定房屋规模相匹配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配足符合条件的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具有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必要的设备和场地。同时,应谨慎选择价格明显低于其他鉴定机构的机构,或承诺可以“包过”、“包鉴定安全”的机构。

六、房屋安全鉴定有哪些内容?

房屋安全鉴定应同时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房屋安全性鉴定主要包含地基基础安全鉴定、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承重部分安全鉴定、鉴定单元安全综合评级。房屋抗震鉴定主要包含场地、地基和基础抗震鉴定、上部结构抗震鉴定、建筑综合抗震能力评定。

七、对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有哪些规定?

(一)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初步调查:图纸资料调查、使用记录调查、现场状况调查。

2. 详细调查与检测:结构体系、构造措施检测,结构构件尺寸检测,房屋及构件变形检测,材料性能检测,房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结构损伤调查与检测,及其他补充检测。

3. 结构复核验算及分析。

4. 房屋安全鉴定评级。

5. 房屋安全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

(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对房屋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数据以及验算和综合分析结论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对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承担责任,不得出具虚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八、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对房屋有哪些影响?

由于房屋安全鉴定需要进行现场检测,且在房屋构件表面进行,因此需要局部破损房屋装饰装修层;破损的构件数量由房屋建筑规模、图纸资料及施工质保资料是否齐全、现行相关鉴定规范要求等综合确定。

现场检测期间,会对房屋正常使用造成短暂的一定的影响(主要是存在一定的噪音、粉尘、装饰装修的破损等)。

九、是否自建房屋鉴定结果一定是不安全?

不一定。根据现行房屋安全鉴定规范,不是所有的房屋都必须满足现行设计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当为鉴定原结构、构件在剩余设计工作年限内的安全性时,应按照不低于原建筑时的荷载规范和设计规范进行验算。关于居民自建房,如未按照规范建造,且随意变更使用功能或进行改造,将是产生安全隐患的最大影响因素。

十、房屋安全鉴定费用如何确定?

在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广西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房屋安全鉴定价格主要由市场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