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规范城市房屋征收估价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申请,经我委审核,现公示2017年度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第二批备案名单如下:
广西旗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级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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