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
关于开展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
柳建管字[2025]6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柳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柳建管字〔2021〕1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且所承接公开招标项目已经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评价流程
(一)评价信息采集: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2月28日前登录柳州市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平台填报招标代理信用评价信息,系统网址:http://lzzhpt.guangxi.jyvjd.com/(操作指南详见系统首页)。
(二)评价信息确认:招标代理机构于2025年3月5日前登录系统确认评价信息,逾期未确认视为认同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公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综合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工作是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招标投标监督权限,统计2024年度本区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信息(详见附件1-附件3),“不良行为性质”和“不良行为编码”对照附件4填写,并于2025年2月28日前加盖公章后上报至zhaobiaoban_LZ@163.com。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全市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信息,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附件:1.参加主管部门招标相关活动情况统计表
2.“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统计表
3.整改通知书汇总表
4.代理评价不良行为编码对照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孙国奇、黄妮,0772-282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