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柳建物改字〔2025〕2号
关于2024年度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房屋安全鉴定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8号)及《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抽查工作的通知》(柳建物改字〔2024〕29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我局组织专业力量对在我市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勘查相结合的方式,基本覆盖柳州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检测机构约40家,核实企业资质、相关人员资格、必要的专业设备设施、鉴定档案管理备案等企业资质及内控管理基本情况,并随机抽取柳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库专家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
本次抽检,检测机构资质材料基本完整、大部分企业人员设备配置合理、鉴定程序规范,鉴定报告基本符合要求,鉴定结果能反映建筑基本情况;检测机构对检查结果认同并能及时响应整改,行业整体运行健康平稳。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质材料不完善。个别检测机构与设计公司组成房屋安全鉴定联合体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但未能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牵头单位和双方责任。
(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网络备案不规范。部分检测机构上传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存在报告封面无相关人员签字、印章、防伪二维码标识等信息,未达到网络信息化备案要求。
(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内容不完整、不详实。部分检测机构鉴定报告中缺少相关房屋梁、柱的检测级评级;缺少建筑变形观测资料;抗震鉴定未提供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缺少钢筋砼构件砼强度检测数据;缺少楼板厚度及配筋检测数据;缺少楼板承载力验算结果;缺少承载力鉴定结果简图等内容。
(四)房屋安全鉴定结论应用不及时。部分监测机构未及时将危房信息报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聚焦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各相关监测机构要以此次检查为鉴,聚焦发现问题、结合企业实际,切实加强整改,不断完善从业资质材料,规范鉴定从业行为,提高鉴定业务水平,规范鉴定报告的内容格式,提高鉴定报告质量;落实危房信息的属地报告要求,共同维护鉴定市场秩序,为城市危旧房排查治理提供专业服务。
(二)强化行业监管。各相关检测机构要对标对表反馈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于此次抽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及时、不彻底的检测机构,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罚。
(三)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各相关检测机构应将整改情况于2025年4月30日前反馈我局直属单位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刘丽明,联系电话:2802172,电子邮箱:lzjfjdk@163.com。同时,各检测机构要深入自查,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做好鉴定业务自查自纠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开展。我局将持续加大行业管理力度,推动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2024年度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检查问题情况一览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