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柳建房管字〔2026〕10号
关于开展2026年房地产市场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着力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切实防范和处置房地产交易环节风险,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和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桂建房〔2026〕8号)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规定,决定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近期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采取实地核查与数据比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严肃查处各类扰乱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纵深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着力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检查对象
全市市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一)销售项目现场证件公示情况;
(二)企业资质等级,以及符合企业资质等级条件的情况;
(三)对预售资金收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企业开发建设项目情况;
(五)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六)委托营销中介代理情况;
(七)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公示情况;
(八)违规进行一房多卖,违规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销售许可以及已查封、冻结等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地产;
(九)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十)发布虚假房源、虚标价格、虚构交易数据等广告或虚假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十一)涉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反洗钱工作情况等;
(十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名单,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阶段(2026年9月14日至10月16日),对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和数据比对排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全面梳理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按程序移送有关执法部门处置;系统汇总检查工作成效,形成检查工作报告,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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