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柳州市“双重身份”历史建筑退出名单意见的通告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6-10-09 16:28   

根据《国家文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规定,为妥善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的身份重叠和保护管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我局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校核比对,发现49处经认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存在“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身份重叠情况。同一保护对象兼具双重身份,易导致保护责任主体不清、管理要求冲突、监督标准不一等问题。为实现保护对象身份唯一性并落实更严格保护管理要求,拟将我市49处“双重身份”建筑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单,并按照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管理。

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历史建筑退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间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名城科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具体名单如下:


联系电话:0772-8851822

电子邮箱:mck8851822@sina.com

征求意见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正式办理历史建筑名单退出手续。

特此通告。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作动态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柳州市“双重身份”历史建筑退出名单意见的通告

2026-10-09 16:28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国家文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规定,为妥善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的身份重叠和保护管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我局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校核比对,发现49处经认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存在“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身份重叠情况。同一保护对象兼具双重身份,易导致保护责任主体不清、管理要求冲突、监督标准不一等问题。为实现保护对象身份唯一性并落实更严格保护管理要求,拟将我市49处“双重身份”建筑退出历史建筑保护名单,并按照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管理。

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历史建筑退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间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名城科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具体名单如下:


联系电话:0772-8851822

电子邮箱:mck8851822@sina.com

征求意见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正式办理历史建筑名单退出手续。

特此通告。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