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柳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情况的公示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4-11-21 18:00    |  作者: 

关于2024年度柳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专项检查情况的公示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东新区规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局通过双随机方式,抽调专家组成检查组,于2024927日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柳州市辖区的项目进行随机抽项检查,重点检查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有关工作的情况。本次共随机抽取了4个在建项目,其中,居住建筑项目2个,公共建筑项目2个,涵盖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专家组对各项目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对市区的2个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柳东新区、鹿寨县2个项目下发整改建议书。

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项目在设计对绿建节能要求做的比较完善,都能根据出图时间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进行设计,仅部分节能参数、绿建评分项存在一些问题在施工和监理方面仍然体现出了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不够重视,部分项目编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时未依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编制,部分进场材料未提供节能检测报告或缺少部分节能参数。

二、好的方面

(一)所有受检项目均按要求执行节能标准,积极配合检查,对相关法规和规定有一定的认知,配套资料比较齐全。设计、审图环节落实建筑节能工作管理相对较好,如市区的君汇睿府6#楼及地下室项目,在设计、审图方面达到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相关要求,对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对本次专项检查中有问题项目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涉及的项目和单位能够及时通知整改并跟踪落实,项目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对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和回复

(三)所有项目均按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抽查的4个项目均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设计,设计和施工阶段绿色建筑执行率达100%

(四)建筑节能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效果好。烧结页岩多孔砖、普通混凝土砌块及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在各项目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未发现使用淘汰落后墙体材料的情况。

三、受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方面

1.部分项目节能和绿建报告书内容不完整,绿建评分项缺少相应的报告书、计算书作为依据。

2.部分项目存在节能计算书与实际施工图纸数据不一致,如门窗大样图纸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外门窗气密性、屋面保温层材料外墙内保温构造做法两边不一致

3.部分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与绿色建筑设计自评价表部分项得分不符。

4.部分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可再生能源设计,也未进行充分论证。

(二)施工和监理方面

1.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编制建筑工程节能施工方案,节能施工参数与建筑节能设计图不符如屋面保温层材料、厚度等。

2.部分施工、监理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时未依据现行标准规范编写,缺少部分分项工程。依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编制

3.部分项目未提供已施工节能工程的节能材料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与设计文件不符,如屋面保温层厚度、外窗玻璃规格保温腻子热工参数等。

四、处理意见

(一)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市区项目,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督促整改;鹿寨县项目由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整改;受检项目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或执法告知书。

(二)对检查情况较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参考行业管理或企业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出台的各项支持鼓励政策。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查找问题,举一反三,确保整改成效。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本公示意见,督促本辖区内各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照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履职,认真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须严格按照《民用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节能条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等政策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各项规定、标准、要求;同时,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切实提升实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水平。

(三)加强宣传,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节能条例》《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管理当中,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指标任务。

附件:公示表扬的单位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公示表扬的单位

设计单位:

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君汇睿府6#楼及地下室项目

审图单位:

广西高建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君汇睿府6#楼及地下室项目



工作动态

关于2024年度柳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情况的公示

2024-11-21 18:00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4年度柳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专项检查情况的公示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东新区规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局通过双随机方式,抽调专家组成检查组,于2024927日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柳州市辖区的项目进行随机抽项检查,重点检查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有关工作的情况。本次共随机抽取了4个在建项目,其中,居住建筑项目2个,公共建筑项目2个,涵盖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专家组对各项目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对市区的2个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柳东新区、鹿寨县2个项目下发整改建议书。

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项目在设计对绿建节能要求做的比较完善,都能根据出图时间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进行设计,仅部分节能参数、绿建评分项存在一些问题在施工和监理方面仍然体现出了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不够重视,部分项目编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时未依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编制,部分进场材料未提供节能检测报告或缺少部分节能参数。

二、好的方面

(一)所有受检项目均按要求执行节能标准,积极配合检查,对相关法规和规定有一定的认知,配套资料比较齐全。设计、审图环节落实建筑节能工作管理相对较好,如市区的君汇睿府6#楼及地下室项目,在设计、审图方面达到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相关要求,对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对本次专项检查中有问题项目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涉及的项目和单位能够及时通知整改并跟踪落实,项目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对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和回复

(三)所有项目均按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抽查的4个项目均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设计,设计和施工阶段绿色建筑执行率达100%

(四)建筑节能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效果好。烧结页岩多孔砖、普通混凝土砌块及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在各项目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未发现使用淘汰落后墙体材料的情况。

三、受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方面

1.部分项目节能和绿建报告书内容不完整,绿建评分项缺少相应的报告书、计算书作为依据。

2.部分项目存在节能计算书与实际施工图纸数据不一致,如门窗大样图纸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外门窗气密性、屋面保温层材料外墙内保温构造做法两边不一致

3.部分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与绿色建筑设计自评价表部分项得分不符。

4.部分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可再生能源设计,也未进行充分论证。

(二)施工和监理方面

1.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编制建筑工程节能施工方案,节能施工参数与建筑节能设计图不符如屋面保温层材料、厚度等。

2.部分施工、监理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时未依据现行标准规范编写,缺少部分分项工程。依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编制

3.部分项目未提供已施工节能工程的节能材料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与设计文件不符,如屋面保温层厚度、外窗玻璃规格保温腻子热工参数等。

四、处理意见

(一)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市区项目,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督促整改;鹿寨县项目由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整改;受检项目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或执法告知书。

(二)对检查情况较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参考行业管理或企业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出台的各项支持鼓励政策。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查找问题,举一反三,确保整改成效。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本公示意见,督促本辖区内各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照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履职,认真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须严格按照《民用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节能条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等政策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各项规定、标准、要求;同时,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切实提升实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水平。

(三)加强宣传,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节能条例》《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管理当中,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指标任务。

附件:公示表扬的单位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公示表扬的单位

设计单位:

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君汇睿府6#楼及地下室项目

审图单位:

广西高建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君汇睿府6#楼及地下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