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柳州市2024年下半年建筑业企业、 监理企业和劳务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柳建管字〔2024〕17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2024年下半年建筑业企业、
监理企业和劳务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
管理评价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桂安委办〔2024〕105号),结合我局《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2022版)》《柳州市建筑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2021版)》《柳州市建筑劳务企业诚信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建质消字〔2024〕10号)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于12月上旬开展柳州市2024年下半年建筑业企业(含劳务企业,下同)和监理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信用评价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2日至6日。
二、检查对象
建筑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劳务企业。
三、检查方式和范围
本次检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抽取有关专家成立检查小组并具体实施,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检查范围为柳州市区范围内有在建项目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通过柳州市平安工地监管系统,结合各企业提供的在建工程项目清单随机抽查,每个企业抽查一个项目。对受检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劳务企业同步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纳入年度信用评价。
四、检查要求及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从企业的现场管理行为、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地生活区消防安全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评价指标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表》《监理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表》《建筑劳务企业诚信评价考核评分表》执行。同时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预防高处坠落为重点,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对各企业、项目现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于2024年12月2日前将本单位的在建工程一览表(附件1)发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督查科邮箱1zzjcdck@163.com。如发现企业有少报、漏报在建工程的,将重点从少报、漏报的工程中抽取检查项目。
(二)检查组提前一天通知企业实施检查的具体时间,检查时,受检项目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取样员、资料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劳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均应到现场。
(三)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认真落实的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并将整改要求和结果整理归档,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受企业、项目相关人员若发现检查组成员有违反规定行为,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反馈电话:0772-2862355)。
附件:在建工程一览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在建工程一览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 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劳务企业 |
建筑面积 |
工程造价 |
进度描述 | 本企业项 目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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