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物业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5 08:15    |  浏览量:

柳建物改字〔20211

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物业企业2021年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物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市人民平安、幸福、祥和欢度佳节,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函〔2020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发〔2020208号)、《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柳新冠防指〔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压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压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严格做好物业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日产日清以及电梯等重点公共区域的日常消杀工作;克服麻痹思想,严防死守,建立完善各物业服务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应急物品等及时到位,确保突发情况下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开展。主动配合街道、社区居委会和卫生防疫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旦发现物业区域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减少人员流动

企业根据工作情况和员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鼓励和引导员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本地过年。倡导员工及家属春节期间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在广西区内过年,非必要不出广西。确需出广西的,各单位应要求员工填报《物业企业春节期间离桂返桂员工疫情防控登记表》,收集汇总及时了解员工动向,提醒员工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到境外旅游探亲,建议员工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企业员工离开广西回到工作岗位前,建议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严防聚集性疫情

减少不必要的活动,非必要不聚集。各单位在春节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团拜、联欢、演艺、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举办会议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提倡企业员工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不邀约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柳人员聚会聚餐,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物业管理区域内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报,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

四、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大家加强春节期间员工的自我防护,自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随身携带口罩和免洗手消毒剂等物品;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提醒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就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个人及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拜年;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

五、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宣传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业主做好自我防护。

物业企业春节期间离桂返桂员工疫情防控登记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4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最新文件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物业企业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1-15 08:15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建物改字〔20211

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物业企业2021年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物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市人民平安、幸福、祥和欢度佳节,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厅函〔2020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发〔2020208号)、《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柳新冠防指〔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压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压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严格做好物业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日产日清以及电梯等重点公共区域的日常消杀工作;克服麻痹思想,严防死守,建立完善各物业服务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应急物品等及时到位,确保突发情况下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开展。主动配合街道、社区居委会和卫生防疫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旦发现物业区域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减少人员流动

企业根据工作情况和员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鼓励和引导员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本地过年。倡导员工及家属春节期间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在广西区内过年,非必要不出广西。确需出广西的,各单位应要求员工填报《物业企业春节期间离桂返桂员工疫情防控登记表》,收集汇总及时了解员工动向,提醒员工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到境外旅游探亲,建议员工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企业员工离开广西回到工作岗位前,建议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严防聚集性疫情

减少不必要的活动,非必要不聚集。各单位在春节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团拜、联欢、演艺、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举办会议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提倡企业员工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不邀约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柳人员聚会聚餐,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物业管理区域内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报,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

四、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大家加强春节期间员工的自我防护,自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随身携带口罩和免洗手消毒剂等物品;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提醒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就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个人及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拜年;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

五、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宣传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业主做好自我防护。

物业企业春节期间离桂返桂员工疫情防控登记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4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