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1-02-10 15:11   

柳建字〔20212

                          

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

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并于20212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申报项目属于市本级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财政局共同审核,符合申报要求后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梁世高

联系电话:2810934

址:柳州市八一路77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机关

      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

      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

      的通知(桂建科20211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8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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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21-02-10 15:11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建字〔20212

                          

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

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并于20212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申报项目属于市本级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财政局共同审核,符合申报要求后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梁世高

联系电话:2810934

址:柳州市八一路77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机关

      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

      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

      的通知(桂建科20211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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