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柳建科字〔2021〕2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
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申报项目属于市本级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财政局共同审核,符合申报要求后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 梁世高。
联系电话:2810934。
地 址:柳州市八一路77号。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机关
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
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第二批)补助项目
的通知(桂建科〔2021〕1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