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工作的通知
柳建质消字〔2021〕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查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1年6月1日起,我区将全面实施消防查验工作机制,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将对有关管理模块进行调整。一是针对2021年6月1日前已经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时应提交包含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查验合格内容的《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二是针对2021年6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细则(试行)》(桂建发〔2020〕18号)规定的程序、内容要求组织开展查验,提交包含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消防查验合格内容的《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有关工作。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8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