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2年度结息公告

来源: 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2022-08-01 17:31   



柳住维字〔202242

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2年度

结息公告


各售后公有住房单位、交存业主:

根据《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柳政发〔2016〕59)、《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计付利息管理的通知》(柳建房字〔2013〕33号)及《关于调整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本计息利率的通知》(柳建房字〔2017〕9号)相关规定,我市区(不含市属五县)2022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息工作已顺利完成,结息资金已准确、足额计入交存业主(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息时段

结息时段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二、结息利率

根据结息管理办法规定,结息利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结息时段内未发生使用的维修资金,按照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计息。

(二)结息时段内发生使用的维修资金,已用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未用部分按照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计息。

(三)结息时段内新交存的维修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

三、结息户数(小区个数/单位个数)

本次结息涉及商品房345个,售后公有住房372个,受益业主共451,420户较去年增加92,015户。

四、结息金额

截止到6月30日,我市区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为2,293,329,915.08元,计付利息金额共29,214,605.72元;售后公有住房住宅维修资金总额为213,333,171.85元,计付利息金额共2,953,978.46元,本年度计付利息金额合计32,168,584.18元,同比增长26.62%。结息后我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本息合计2,538,831,671.11元。

五、利息查询渠道

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通过短信向交存业主免费发送结息信息。交存业主(单位)也可通过相关渠道查询本人(单位)账户结息情况,如对本次结息有疑问,业主可持身份证至管理中心(地址:市八一路77号市住建局二楼东)免费自助服务机查询打印,也可登录龙城市民云APP,在“民生保障”栏下选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端口查询、核对。

售后公有住房单位可凭资金代码到管理中心自助服务机查询打印利息清单。

六、利息政策规定

根据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专项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其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建账、核算到户、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规范使用的原则。专项用于住宅(含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业主(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应当转入其维修资金账户滚存使用,维修资金的本息个人不可随意支取。因拆迁、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可按照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2022729日



最新文件通知

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2年度结息公告

2022-08-01 17:31 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柳住维字〔202242

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2年度

结息公告


各售后公有住房单位、交存业主:

根据《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柳政发〔2016〕59)、《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计付利息管理的通知》(柳建房字〔2013〕33号)及《关于调整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本计息利率的通知》(柳建房字〔2017〕9号)相关规定,我市区(不含市属五县)2022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息工作已顺利完成,结息资金已准确、足额计入交存业主(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息时段

结息时段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二、结息利率

根据结息管理办法规定,结息利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结息时段内未发生使用的维修资金,按照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计息。

(二)结息时段内发生使用的维修资金,已用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未用部分按照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计息。

(三)结息时段内新交存的维修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

三、结息户数(小区个数/单位个数)

本次结息涉及商品房345个,售后公有住房372个,受益业主共451,420户较去年增加92,015户。

四、结息金额

截止到6月30日,我市区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为2,293,329,915.08元,计付利息金额共29,214,605.72元;售后公有住房住宅维修资金总额为213,333,171.85元,计付利息金额共2,953,978.46元,本年度计付利息金额合计32,168,584.18元,同比增长26.62%。结息后我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本息合计2,538,831,671.11元。

五、利息查询渠道

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通过短信向交存业主免费发送结息信息。交存业主(单位)也可通过相关渠道查询本人(单位)账户结息情况,如对本次结息有疑问,业主可持身份证至管理中心(地址:市八一路77号市住建局二楼东)免费自助服务机查询打印,也可登录龙城市民云APP,在“民生保障”栏下选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端口查询、核对。

售后公有住房单位可凭资金代码到管理中心自助服务机查询打印利息清单。

六、利息政策规定

根据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专项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其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建账、核算到户、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规范使用的原则。专项用于住宅(含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业主(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应当转入其维修资金账户滚存使用,维修资金的本息个人不可随意支取。因拆迁、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可按照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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