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2-08-12 14:23   

柳建字〔202225

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业企业

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桂建管〔201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柳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企业在主要人员、设备等方面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重点核查企业技术负责人、各类注册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是否达到资质标准要求。

二、核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取得三级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重点核查经营异常以及监管云平台人员未达资质标准的企业。

三、核查时间和地点

(一)核查时间:2022822-824日。

(二)核查地点:柳州市八一路7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楼建管科。

四、核查方式

(一)核查采“双随机”的方式进行,即随机抽取被核查企业、随机确定核查人员。

(二)被核查企业需按照附件17的表格内容要求,提供本企业各类被核查人员近1个月的缴纳社保发票和人员清单原件及电子文档,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注册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证书原件及相应的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材料提交至核查地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主要人员均应录入监管云平台,以监管云平台的信息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检查采“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查32家施工企业(名单附后)。

(二)各被核查企业应安排负责资质管理的同志代表企业向我局提交核查材料,该同志需熟悉资质标准对各类人员的要求。

(三)各被核查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核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填写企业信息,将相关信息录入监管云平台系统并在规定的核查时间内按文件要求如实提供各项资料。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接受核查的企业,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四)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当场告知企业核查结果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自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材料,由我局对整改资料进行审查。超过整改期限不报送材料又未提出延期整改申请的,视为拒不整改。我局将依据整改结果进一步采取措施对企业资质进行处理,核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联系人:杨佳欣,联系电话:2825257

附件:1. 柳州市2021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受检企业名单

      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3. 企业基本情况

      4. 技术负责人名单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 企业注册建造师名单

          7.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名单        

        8. 技术工人人员名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8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最新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2-08-12 14:23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建字〔202225

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业企业

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桂建管〔201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管理,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柳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企业在主要人员、设备等方面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重点核查企业技术负责人、各类注册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是否达到资质标准要求。

二、核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取得三级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重点核查经营异常以及监管云平台人员未达资质标准的企业。

三、核查时间和地点

(一)核查时间:2022822-824日。

(二)核查地点:柳州市八一路7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楼建管科。

四、核查方式

(一)核查采“双随机”的方式进行,即随机抽取被核查企业、随机确定核查人员。

(二)被核查企业需按照附件17的表格内容要求,提供本企业各类被核查人员近1个月的缴纳社保发票和人员清单原件及电子文档,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注册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证书原件及相应的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材料提交至核查地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主要人员均应录入监管云平台,以监管云平台的信息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检查采“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查32家施工企业(名单附后)。

(二)各被核查企业应安排负责资质管理的同志代表企业向我局提交核查材料,该同志需熟悉资质标准对各类人员的要求。

(三)各被核查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核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填写企业信息,将相关信息录入监管云平台系统并在规定的核查时间内按文件要求如实提供各项资料。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接受核查的企业,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四)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当场告知企业核查结果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自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材料,由我局对整改资料进行审查。超过整改期限不报送材料又未提出延期整改申请的,视为拒不整改。我局将依据整改结果进一步采取措施对企业资质进行处理,核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联系人:杨佳欣,联系电话:2825257

附件:1. 柳州市2021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受检企业名单

      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3. 企业基本情况

      4. 技术负责人名单

          5.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 企业注册建造师名单

          7.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名单        

        8. 技术工人人员名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8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