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年终考核工作总结
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年终考核
工作总结
一、2018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和亮点成效
(一)整体完成情况
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第一、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共计为9764户,截止2018年12月底,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已开工11716户,开工率为119.99%;已竣工10678户,竣工率为109.36%;开、竣工率均排名全区第一;完成投资总额约64068万元。
(二)上年度工作对比的情况
2017同期,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已开工10691户,开工率为127.12%(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开工6108户,开工率为152.4%),已竣工9710户,竣工率为115.46%(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竣工5645户,竣工率为140.84%),完成投资总额为58260万元。与上年度任务数基本持平。
(三)被考评单位的年度表现情况
柳北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际完成26户,已圆满完成任务。
柳南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际完成115户,已圆满完成任务。
鱼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际完成66户,已圆满完成任务。
柳江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际完成485户,已圆满完成任务。
柳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际完成692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已认可柳城县整改完成,不扣分。
鹿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际完成718户,已圆满完成任务。
融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际完成4427户,已圆满完成任务。
融水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际完成1673户,已完成考评指标任务,并未被上级通报批评。
三江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际完成2476户,已圆满完成任务。
(四)本年度在指标完成方面的亮点和创新点
1.提前谋划,争取宝贵建房时间。
在自治区实施方案尚未下达之前,我委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在2018年2月初就开始启动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相关工作。一是根据自治区提前下达的改造任务,印发了《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柳危改办〔2018〕2号),要求各县区要着力加快推进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尽早将提前下达的指标分解到户,力争在年底提前并超额完成全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为顺利推进农危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要求各县区提前利用自治区预下达的补助资金并充分盘活历年结余资金,将相关资金整合后集中投入到今年的工作中。通过鼓励将2019年及以后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提前到2018年实施,在解决建设资金困难的同时实现提前开工,为项目建设争取了更多的时间。在2018年11月19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度绩效评价和2018年度工作督查的通报》(桂建村镇〔2018〕94号)中,我市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度绩效评价和2018年度工程进度均排名全区第一。
2.落实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我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各乡镇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建立了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政府督查重点目标任务,分别与各县区签订了《2018年柳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目标任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状》,做到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专项治理目标层层分解、层层压实责任。2018年以来,我委要求各县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脱贫攻坚工作中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积极采取倒排工期、现场指导、约谈问责等有效措施,以当地农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3.示范带动,积极推广成功经验。
2018年以来,我市融水县以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目标,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回头看”为保障,以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七个精准”为抓手,扎实做好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并创新提出了:农户“五个一票否决”承诺书、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表双重审核和“一张问卷管改造”等3大举措。一是通过农户主动承诺不存在经商、不动产、车辆、在外务工等“五个一票否决”的情况,确保了政策的精准落实。二是对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表进行修改,要求先报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确认,再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通过两级部门的双重审核,实现了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的“双保险”。三是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询问农户是否了解补助资金标准、是否有政府人员收取“好处费”等情况,做到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杜绝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实现了资金使用全程监督、达到了“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上述做法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融水县举办的2018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加固示范点现场会暨管理培训会上做先进典型发言。同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11月19日以印发正式文件的形式将该经验向全区推广。
4.加强督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我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开展督查,采取现场交流、实地督查、印发通报等多种方式,积极督促和指导各县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2018年以来,共印发49份督查和业务指导文件,并结合农村“改厨、改厕”和乡土特色建设示范等工作,对各县区开展重点督查,通过着力改善农村卫生健康条件,扎实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切实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深入开展。
二、2018年度指标考核工作回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验收暂行办法》、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柳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各县区实施的2018年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完成情况,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等指标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工程实施、资金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质量、完成检查任务情况等方面。
考核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档案、资料照片和入户调查等形式,重点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进行实地查看,对比前、中、后照片全貌,对新建和维修对象实际领取补助资金进行询问,抽查核实改造对象资料信息,并对有关考评指标进行了逐项评分。
三、2018年度指标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考核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制定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指标评分细则时,未能将超额加分的相关条件列入考核指标。下一步,我委将更加认真、细致制定评分细则,确保细则科学合理。
(二)今后推进指标考核的具体举措和发展方向:
我委在今后指标考核过程中,除执行年终绩效考核程序外,还将增加赴个县区指导工作的次数,加强过程监督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对促进指标考核规范化的意见建议:
建议今后指标考核在排名及优秀等次划分方面,除了要考虑完成情况(即:根据完成率排名)之外,还要根据相关县区任务量进行综合排名。
四、对所承担的考核指标是否继续纳入2019年度指标体系作说明。
为更好地督促相关县区继续做好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建议将该指标继续纳入2019年度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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