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0年度第426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调查报告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2020年度第426项社会评价
意见建议整改调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反馈2020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及做好2021年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绩办通〔2021〕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项研究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
第426项:“鱼峰区荣军路景中苑小区从2016年就说要燃气改造,费用也交了,但到现在还没有改造,希望政府监督有关部门该落实就落实,该问责就问责。”
二、调查时间及人员
(一)调查时间
1.电话询问及接收报告:2021年5月27日;
2.现场调查:2021年6月21日。
(二)调查人员:田仁见、覃佳捷
三、调查地点
柳州市鱼峰区荣军路景中苑小区
四、调查对象
柳州中燃公司、景江物业公司
五、调查方式
向柳州中燃公司了解情况,到景中苑小区实地调查。
六、调查过程
第426项整改事项(鱼峰区荣军路景中苑小区从2016年就说要燃气改造,费用也交了,但到现在还没有改造。)
调查过程:接到相关交办件后,我局立即向中燃公司了解情况,并到该小区进行现场调查,协调推进燃气管道安装事宜。
七、调查结果
第426项整改事项(鱼峰区荣军路景中苑小区从2016年就说要燃气改造,费用也交了,但到现在还没有改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结果:关于“鱼峰区荣军路景中苑小区从2016年就说要燃气改造,费用也交了,但到现在还没有改造”的意见建议属实。
1.关于收费未实施管道燃气安装调查情况。中燃公司于2016年6月受理景中苑小区提出的管道燃气报装申请,并签订了《景中苑1-11#楼管道燃气委托安装合同》,于同年7月收取了该小区101户业主管道燃气安装费。2016年8月,中燃公司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交底,在施工交底过程中,该小区物业公司不允许中燃公司施工队伍进场施工,要求中燃公司施工单位施工作业时,必须同时免费完成回填硬化景观水池,铲除绿地硬化路面,拆除水泥灯柱等与燃气管道施工无关的建设工程。经中燃公司、小区业主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和物业公司多次协调沟通,物业公司仍坚持要求中燃公司必须完成与燃气管道施工无关的建设工程。由于几方多次协调,仍无法解决该小区的进场施工问题,中燃公司于2017年1月起为该小区业主办理安装费退款手续,目前已将97户的安装费全额退还。经中燃公司多次催促及主动上门配合办理,仍有4户业主不同意办理安装费退款。
2.关于景中苑小区管道燃气安装最新进展情况。目前景中苑小区已列入鱼峰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燃公司已与鱼峰区住建局多次沟通,计划结合小区改造同步实施该小区的管道燃气建设,并已将此计划与小区物业公司进行通报、沟通,实地调查时物业公司表态将积极配合中燃公司开展管道燃气安装工作。
八、工作计划
我局将持续关注此事,并及时督促鱼峰区住建局、中燃公司、景江物业公司紧密配合,在小区实施老旧改造时同步实施管道燃气的建设。
九、调查佐证材料清单
(一)电话与中燃公司沟通记录
(二)现场调查签到表
(三)现场调查照片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