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家库成员(第二批)的通知
柳建名城字〔2026〕2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历史文化
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专家库成员(第二批)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本领域的智力支持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征集相关领域专家充实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参与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与传承相关的规划编制、保护利用等项目,以及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保护事项的技术评审、调研、督查、指导等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评审意见,参与实际的保护、利用、建设。
二、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承担工作任务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项目审查、咨询和调研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具有10年以上从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柳州地方史研究、党史研究、少数民族营造技艺研究、国土空间规划、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咨询、消防工程、结构工程、勘察测绘等方面的工作经验,熟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等,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
(四)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中级技术职称专家。
(五)无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能担任专家的情形。
三、申报程序
(一)属于在职人员的,如实填写单位推荐表(附件1),并由申请专家所在单位对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属于退休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的,填写个人申请表(附件2)直接申报。
(三)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将申请表及申报证明材料发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名城科工作邮箱(mck8851822@sina.com)。
(三)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申报证明材料
(一)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1、2);
(二)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相关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四)其他材料,包括业绩材料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专家征集工作,并加强专家申请表审核把关,确保入库专家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二)本次征集专家及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未尽事宜,请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名城科联系。电话:0772-8851822。
附件:1.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专家单位推荐表
2.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专家个人申请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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