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柳州市第一次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价的通报
柳建管字〔2020〕85号
关于2020年度柳州市第一次建设工程
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价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参与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行为,切实加强消防检测行业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柳州市第一次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价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69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第一次柳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工作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2日,共对在广西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入库,并在2019年10月以来在我市实施消防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的18家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评价。检查评价内容包括:核实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对照《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分表》的内容,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委托,是否指派无相关技术能力人员检测,是否按标准开展检测,是否对检测检查过程进行真实记录,相关检测报告是否在广西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备案或通过管理平台出具,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等,逐项实施评分。本次检查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61条,并依据《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
从检查评价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规范、人员业务熟练,检测质量管控扎实有效。有力的保证了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提升质量管理工作的可控性,我市大多数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质量行为在正轨内运行。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规范:部分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中所填写的仪器设备只有设备名称无设备编号、无校验合格标识,无法溯源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二)检测报告与检测原始记录不相符:部分检测机构未将手动报警按钮、感烟探测器、消火栓按钮现场测试时报警点位号等内容记录在原始记录中,报告却判定此项合格;无消防栓按钮检测记录表,报告却判定此项合格;部分检测记录缺检测人员、校核人员、见证人员签字。
(三)检测报告与现场不相符:部分项目出现现场防火门无顺序器,但检测报告中描述有;现场室内消火栓箱无水枪,组件不齐全,但检测报告中描述组件齐全;现场消防控制室未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高低水位报警装置,但检测报告中描述有;现场消防水泵未设置机械应急启动装置,但检测报告中描述有;现场消防水泵进水管未设置压力表,但检测报告中描述有;现场消防水箱容积检测报告与现场不相符;消防栓最不利点静压、栓口动水压力与报告不相符;现场部分防火门未安装,但检测报告中描述有;消防控制室未设置外线电话。
(四)检测报告版本未升级:个别公司检测报告版本仍使用老版本。
(五)抽查广西九检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融创九棠府9#楼及地下室)检测报告和记录存在问题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对照本通报中所列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并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全面规范自身检测行为。
(二)由于相当一部分消防检测机构来自市外,因此检测机构要加大对参与人员的教育,配足专业检测人员,并按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避免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
(三)各检测机构要加大检测人员的培训力度,狠抓检测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特别要加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接样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检测机构整体水平。
(四)要求各检测机构从2020年12月1日起在进场检测前须将检测合同和方案报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登记,管理中心根据差异化管理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到现场监督检测过程。
下一步,我局将对此次检查评价后检测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并对本次检查中排名靠后的检测机构进行差异化管理,加大抽查频次;各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循行业管理要求,践行行业自律准则,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不断加强检测队伍和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检测行业整体水平。
附件:2020年柳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动态
监管评分汇总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