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柳州市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0-11-12 17:13   

柳建管字〔202087

关于2020年度柳州市新建民用建筑

人防工程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质量和行业管理,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柳州市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监督检查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7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柳州市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双随机要求,此次检查共抽取了了6个项目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建设单位、人防安装单位、人防监理单位、人防检测单位的履职行为及项目现场实体质量等。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单位均能按要求完成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有关工作。建设单位人防设计条件、审图报告等相关资料基本齐全。人防检测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合同签订较为规范,检测原始数据基本与现场相符。人防设备安装单位资质符合要求,有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对安装人员进场进行三级教育及技术交底,安装质量经检测单位现场检测,基本符合要求。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对人防工程质量不够重视,人防监理单位现场监管力度不够,人防质量管理力度不够,例如:如人防门框设置在后浇带上,底部锚钩未锚入底板筋,门框周边混凝土存在孔洞、露筋现象,门框及预埋部分被损坏等。

(二)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人防工程履职资料不全,例如:监理单位(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未能提供或不全,监理细则未包含人防内容,监理人员发现现场质量问题少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本通报中所列问题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局将对此次检查后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人防工程监督抽查力度,严抓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加大项目现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循行业管理要求,践行行业自律准则,加强建设队伍,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市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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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柳州市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0-11-12 17:13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建管字〔202087

关于2020年度柳州市新建民用建筑

人防工程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质量和行业管理,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柳州市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监督检查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7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柳州市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双随机要求,此次检查共抽取了了6个项目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建设单位、人防安装单位、人防监理单位、人防检测单位的履职行为及项目现场实体质量等。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单位均能按要求完成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有关工作。建设单位人防设计条件、审图报告等相关资料基本齐全。人防检测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合同签订较为规范,检测原始数据基本与现场相符。人防设备安装单位资质符合要求,有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对安装人员进场进行三级教育及技术交底,安装质量经检测单位现场检测,基本符合要求。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对人防工程质量不够重视,人防监理单位现场监管力度不够,人防质量管理力度不够,例如:如人防门框设置在后浇带上,底部锚钩未锚入底板筋,门框周边混凝土存在孔洞、露筋现象,门框及预埋部分被损坏等。

(二)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人防工程履职资料不全,例如:监理单位(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未能提供或不全,监理细则未包含人防内容,监理人员发现现场质量问题少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本通报中所列问题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局将对此次检查后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复查。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人防工程监督抽查力度,严抓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加大项目现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循行业管理要求,践行行业自律准则,加强建设队伍,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市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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