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法字〔2024〕3号 】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 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
柳建法字〔2024〕3号
关于印发2024年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
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年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具体活动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 部门 |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 | 局机关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紧抓“关键少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等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周 | 组织专题学习、集中宣传、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 | 12月31日前 | 法规科、 机关党办 |
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 局机关全体党员 |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等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 | 开展专题学习 | 12月31日前 | 机关党办 |
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教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局机关干部职工 | 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宣传 | 通过网络、集中学习等开展宣传 | 12月31日前 | 办公室 |
学习宣传住建系统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 | 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 组织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全员培训 | 行政执法人员全员线上培训 | 12月31日前 | 法规科 |
学习宣传城市房地产销售、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政策 | 社会公众、房开企业、经纪机构 | 现场普法、网络宣传 | 通过现场检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 | 12月31日前 | 房管科 |
学习宣传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暨物业管理相关政策 | 城区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 集中宣贯培训 | 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条例》进行集中宣贯、集中培训 | 12月31日前 | 物业房改科 |
学习宣传保障性住房政策 | 社会公众 | 布置各级保障性住房服务部门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宣传 | 印制相关宣传资料派发或供服务对象自行取阅; 1. 保障性住房专管员利用下户走访的机会进行宣传 | 12月31日前 | 保障科 |
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法律法规 | 县区住建部门、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 | 依托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开展宣传 | 组织县区住建部门、行业企业开展宣贯、培训 | 12月31日前 | 质安消防科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招标投标领域法律法规 | 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 | 开展宣讲会 | 线下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 12月31日前 | 建管科 |
学习宣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法规 | 各县区房屋征收工作人员 | 线上线下结合 | 年内组织一次专题培训 | 12月31日前 | 城市更新科 |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行业企业 | 工作会议、日常宣传、咨询解答等 | 在节能宣传周以及绿建、墙材检查工作中开展相关条例、规定的普法宣传 | 12月31日前 | 科技科 |
学习宣传《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 县区住建部门、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人 | 结合工作会议集中培训 | 结合工作会议,对《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行集中宣贯、集中培训、集中学习 | 3月 | 名城科 |
学习宣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西燃气管理条例》《节水用水条例》 | 社会公众、行业企业 | 通过专题培训、送法进社区等形式开展宣传 | 1. 开展至少一次燃气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2. 在全国城市节水用水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专题活动 | 12月31日前 | 市政公用科 |
《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及自建房安全管理相关政策 | 县区和乡镇村镇建设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 工作会议、日常宣传、咨询解答等 | 每月赴各县区开展工作指导、政策宣传 | 12月31日前 | 村镇建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