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0-09-08 16:33
 
公 告
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道路挖掘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近期将对200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预交的道路挖掘修复费进行清理。请需要办理道路挖掘修复费结算的单位或个人务必于2020年10月31日前到我局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办理地点:柳州市八一路77号市住建局五楼计财科)。逾期后,我局将按规定把预交的道路挖掘修复费结转上缴国库。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2820563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