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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和工作目标为: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统筹管理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承担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二层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负责以下工作:柳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对全市散装水泥工作进行行政管理;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开展市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工作,同时负责房屋征收(拆迁)行政裁决、申请司法强拆、诉讼和信访接待、调处工作;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监督检查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协助对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监督,对全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并负责对燃气行业日常监督等管理工作等;柳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对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柳州市市政公用设施重点工程推进中心负责从重点项目立项到完工交付使用整体建设过程的监督和协调工作;柳州市城市科学研究会负责为市政府提供城市工作决策理论及科学数据,对城市发展开展科学研究,编辑出版《柳州城市研究》刊物;柳州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规划、计划、管理及宣传教育;柳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负责市建筑材料节能和新型墙材的应用推广和使用监督工作;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些辅助性工作;柳州市房产管理局柳北、柳南两个房管所负责我市直管公房租金收缴、产籍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柳州市白蚁防治所负责对我市及县郊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进行白蚁预防及灭治工作; 柳州市房产交易所负责为房屋交易管理提供服务;柳州市房屋安全技术鉴定中心负责对房屋安全鉴定、危房处理建议、房屋装饰装修安全性鉴定、房屋灾害、纠纷司法鉴定、房屋结构构件安全性检测的责任等工作;柳州市房产交易档案馆负责全市房产交易档案的收集、保管和为社会各界提供档案利用服务;柳州市旧城服务改造处承担建设征收安置房屋,接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协助房屋征收部门实施房屋征收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对被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主要担负全市道路、排水、桥梁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以及防洪护桥、紧急抢险等市政建设工作任务。
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水平、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统筹规划、抢抓机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再实现跨越式发展。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分配入住工作,逐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监管,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全力推进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继续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力度,推进我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和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水平;加强供水、燃气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关键性工程,提高城市承载能力;深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与科技创新,积极推进住建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和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后续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6年纳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9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层预算单位18个,具体为:
1、全额拨款行政编制单位1个: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2、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
柳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柳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
柳州市房产交易所
柳州市房产交易档案馆
柳州市市政公用设施重点工程推进中心
柳州市城市科学研究会
柳州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柳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个:
柳州市房产管理局柳北房管所
柳州市房产管理局柳南房管所
柳州市白蚁防治所
柳州市房屋安全技术鉴定中心
柳州市旧城服务改造处(部分收入纳入部门预算)
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部分收入纳入部门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736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事业编制66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54人,其中行政在职65人,事业在职589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27人,离退休人员606人(其中离休1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本级
人员编制总数为82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1人,其中行政在职65人,事业在职6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0人)。
(二)所属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65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5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83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事业在职58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27人,离退休人员547人(其中离休1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3425.32万元,同比减少15540.02元,降低39.8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3035.06万元,比上年减少15281.77万元,降低39.88%:
(1)经费拨款(补助)19135.79万元,比上年减少11626.42万元,降低37.79%;
(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899.27万元,比上年降低3655.35万元,降低48.39%:
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39.86万元,比上年减少830.03万元,降低29.97%;
②罚没收入1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③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807.45万元,比上年减少2438.10万元,降低57.43%;
④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36.96万元,比上年减少387.22万元,降低73.87%。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资金390.26万元,比上年减少258.25万元,降低39.82%。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3425.32万元,比上年减少15540.02万元,降低39.8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405.7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14.54%,同比减少2398.81万元,降低41.33%;项目支出预算20019.60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85.46%,同比减少13141.21万元,降低39.6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0.0086 %,同比减少753.74万元,降低99.73%。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27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0.6235 %,同比减少25.09万元,降低14.64%。
(3)城乡社区支出21133.69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90.0840 %,同比减少12721.55万元,降低37.58%。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0.2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1.6635 %,同比减少254.89万元,降低39.51%。
(5)住房保障支出1751.5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7.6140 %,同比减少1786.25 万元,降低50.49%。
(6)其他支出1.50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0.0064%,同比增加1.50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405.7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预算14.54%,同比减少2398.81万元,降低41.33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46.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78%,同比减少268.61万元,同比降低9.5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543.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95%,同比增加86.87万元,同比增长19.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5.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7%,同比减少2217.07万元,同比降低87.54%。
(2)项目支出预算20019.60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5.46 %,同比减少13141.21万元,降低39.63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5.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3%,同比减少141.02万元,同比降低19.4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79.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38%,同比减少889.39万元,同比降低21.3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1.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70%,同比增加74.67万元,同比增长112.4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预算146.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73%,同比减少162.00万元,同比降低52.60%。
基本建设支出预算27.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4%,同比增加27.58万元(2016年无此项预算)。
其他基本性支出预算98.0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9%,同比增加35.74万元,同比增长57.40%。
其他支出预算15741.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8.63%,同比减少12086.79万元,同比降低43.43%。
二、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342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5.72万元,项目支出20019.6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11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9.3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经费。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131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86万元,项目支出663.92万元。主要用于:直管公房管理与维护。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对离退休人员补助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7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医保费用。
技改贴息和补助9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6.00万元。主要用于:对墙体材料技改企业定额补助。
技术研发和推广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散装水泥技术应用推广。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336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47万元,项目支出2468.4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对建设市场的管理与监督。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99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991.7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设施日常维护和修缮。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4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49万元,项目支出205.5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作经费。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2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5万元,项目支出78.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经费。
其他支出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柳州市天元监理公司股权处置收益复核费。
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7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2.86万元。主要用于:市墙改办工作经费。
示范项目补贴6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散装水泥示范项目。
事业单位医疗6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保经费。
宣传和培训4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40万元。要用于:散办和墙改办宣传与培训经费。
住房公积金30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8.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0.3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8.21万元,比上年预算111.36万元,同比减少3.15万元,下降2.83%。增减主要原因是: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2017年0万元,同比持平。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增减原因为:目前没有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7.89万元, 比上年减少6.83万元,下降27.63%,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减少,下降的原因为: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7年预算90.32万元, 比上年增加3.68万元,增长4.25% ,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35辆,增长的原因为: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预算90.32万元, 比上年增加3.68万元,增长4.25%,增长的原因为:我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尚未实行车改,车辆均为老旧车辆,车辆维修、保养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3447.9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838.00万元,增长114.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442.9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913.00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25.03%;政府性基金5.0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75.00万元,同比上年下降93.75%。
(二)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3081.02万元,占总预算的89.36%;分散采购366.97万元,占总预算的10.6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32个,金额18157.91万元,占总项目资金90.70%(最后以财政批复的为准)。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年初固定资产3536.28万元,比上年3724.28万元减少678.28万元,降低5.05%。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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