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建委组织开展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行政法规学习会
发布日期:2018-02-01 11:28
柳州市住建委组织开展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行政法规学习会
近来,市住建委下属的柳南房产管理所、柳北房产管理所在管理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出现一些保障性住房的承租户转租、转借行为,一些承租户在拥有自有住房的同时还承租保障性住房。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运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打击上述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1月23日,市住建委法规科组织召开行政法规学习会,市住建委保障科、柳南房产管理所、柳北房产管理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学习如何开展保障性住房违法违规行为的办案工作以及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时需注意的事项。对照《市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关于汇总并告知2017年10月、11月份违法行为线索的函>的复函》(柳执管执函〔2017〕236号),法规科对违法行为案件线索移交的注意事项作出明确说明:一是在移交违法行为线索时要明确违法行为的管辖地在哪个城区,案件线索就移交给哪个城区的执法局;二是针对违法行为所适用的行政处罚依据要符合《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同时,法规科拟定关于处理保障性住房违法违约行为的办案程序, 以及与办案程序相关的文书模板以及填写注意事项,指导柳南房产管理所、柳北房产管理所按照合法的办案程序开展案件办理工作。通过此次行政执法规学习会,市住建委完善了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行政执法程序,为依法处理保障性住房违法违约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