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3-05-26 10:00   


柳建复字〔20236

关于对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28号建议的答

**代表

您们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在融水县城筹建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的建议》(第2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上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方面

20216国家、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1127 号)等文件,我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24月,我市印发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柳政规〔20221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229号)和《柳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发展规划》,构建了我市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政策体系框架。其中,《柳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提出了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金融、税费等方面的六大支持政策。

、关于“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到融水县城调研”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县城建设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

20218月至10月,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调研工作,并根据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向各县(区)广泛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融水县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000套(间),其中融水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计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800套(间),二期项目计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间),三期项目计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200套(间)。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县区的政策宣贯和项目筹集建设指导工作,组织各县区住建部门参加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学习培训,每年第四季度对第二年各县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需求进行摸底调研。

2022年中央及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安排情况来看,2022年我市列入自治区建设计划的新建类及改建、改造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获得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新建类项目补助标准从2.2万元/套至3.7万元/套不等,改建类项目补助标准为0.7万元/套,2023年也有中央及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申报条件为在本年度10月底能达到实质性开工核验,我局积极组织各县区及项目建设单位申报项目,开展补助资金申请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目前,融水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已落实建设用地,并完成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做好和融水县的工作衔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建设。今年融水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若能达到相关工作要求可向我局反馈,我局将及时协助建设单位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关于“优先解决脱贫群众居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

根据国家和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我市无自有房产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学历门槛。建议中提出的优先解决脱贫群众住房问题,我局将指导融水县组织有关部门对需求群体进行摸底调研,充分做好项目筹集建设谋划工作,解决好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保障对象的脱贫群众租住房屋困难。对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保障对象的脱贫群众由融水县住建部门结合日常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等渠道予以解决。

十分感谢代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及支持,希望代表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住房保障的各项工作。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518

(承办人及电话:苏珺1817224557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建议提案

关于对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26 10:00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建复字〔20236

关于对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28号建议的答

**代表

您们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在融水县城筹建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的建议》(第2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上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方面

20216国家、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1127 号)等文件,我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24月,我市印发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柳政规〔20221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229号)和《柳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发展规划》,构建了我市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政策体系框架。其中,《柳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提出了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金融、税费等方面的六大支持政策。

、关于“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到融水县城调研”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县城建设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

20218月至10月,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调研工作,并根据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向各县(区)广泛征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融水县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3000套(间),其中融水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计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800套(间),二期项目计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间),三期项目计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200套(间)。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县区的政策宣贯和项目筹集建设指导工作,组织各县区住建部门参加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学习培训,每年第四季度对第二年各县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需求进行摸底调研。

2022年中央及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安排情况来看,2022年我市列入自治区建设计划的新建类及改建、改造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获得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新建类项目补助标准从2.2万元/套至3.7万元/套不等,改建类项目补助标准为0.7万元/套,2023年也有中央及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申报条件为在本年度10月底能达到实质性开工核验,我局积极组织各县区及项目建设单位申报项目,开展补助资金申请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目前,融水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已落实建设用地,并完成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做好和融水县的工作衔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建设。今年融水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若能达到相关工作要求可向我局反馈,我局将及时协助建设单位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关于“优先解决脱贫群众居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

根据国家和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我市无自有房产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学历门槛。建议中提出的优先解决脱贫群众住房问题,我局将指导融水县组织有关部门对需求群体进行摸底调研,充分做好项目筹集建设谋划工作,解决好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保障对象的脱贫群众租住房屋困难。对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保障对象的脱贫群众由融水县住建部门结合日常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等渠道予以解决。

十分感谢代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及支持,希望代表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住房保障的各项工作。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518

(承办人及电话:苏珺1817224557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