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人字〔2017〕55号
关于韦福生同志挂职的通知
系统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韦福生同志挂任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科学技术科副科长,挂任期12个月,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19日。
挂职期间,其在原单位享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不变,由原单位负责。
中共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