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动态(2015年第1期)

  发布日期: 2015-08-10 18:10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动态 

2015年第1 

  签发人:李成记 

                                 

  

  

  市政重点工程 

  

  住宅与房地产 

  

  市政公用管理 

  

  建设工程管理 

  

  村镇建设管理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 

                      

2015212 

 市政重点工程                                    

◆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全力推进2015年春节前完工项目,完善2014年完工项目收尾。保证每天都有一组人到项目现场跟进,尤其对施工推进存在的关键问题进行逐一协调。11项春节前完工项目除兴怡园南次干道受拆迁影响无法按计划完工(通车)外,其余项目均可按计划完工或通车。 

(一)环江滨水大道A126刘传林常务副市长到项目现场视察,要求环江滨水大道项目今年底完工通车,同时A段要求在215铺设底层沥青并施划中央分隔线,确保车辆通行安全。目前,基本完成机动车道水稳层铺设,沥青完成约1000m,剩余部分正在开始铺设底层沥青,力争按要求达到刘常务布置任务要求。 

(二)环江滨水大道C:项目已完成2处箱涵施工,正在进行土方回填,目前还剩余6万方左右的回填任务,计划春节前完成级配铺设,达到通行条件。 

(三)鹅山路东段改造工程:铁四院红线范围内门面及办公楼已于25日前拆除完毕,鹅岗桥桥面底层沥青铺设完毕,鹅岗桥东侧道路底层沥青铺设完毕,西侧沥青预计23开始铺设。按计划于春节前完工不受铁四院影响部分。 

(四)文兴路中段、学院路延长线及两面针北支路:文兴路中段基本完工并通车,正在进行剩余人行道部分施工;学院路延长线及两面针北支路西半幅中层沥青铺设完毕,东半侧水稳层铺设完毕,预计于23开始东半侧沥青铺设。 

(五)荣军路片区改造-荣城·祥和名邸、文化产业大厦:项目基本完工,正在完善各项专项验收工作。 

(六)柳石路改造项目:项目完成80%工程量,西半幅已开放交通,东半幅剩余2个标段正在加快推进,力争25完成建设。 

(七)和源路项目:春节前完成除防洪堤箱涵影响路段底层沥青铺设,并设置临时通道将和源路与市政道路联通。 

(八)兴怡园南次干道:鱼峰区春节前完成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工作,春节前完成受拆迁影响部分外的道路建设。 

  

  住宅与房地产                                      

◆保障性安居工程 

(一)130日,刘传林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1月份会议。会上,住建委陈著德副主任汇报了我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和跟踪审计进展情况和本次会议需协调问题,会上根据自治区下达我市的2015年保障房建设任务(2015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15182套,新增廉租补贴120户,基本建成12000套,分配入住14140套),按照下达任务的140%(实物建房套数20254套)将任务分解至各县区及相关业主单位以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形式予以明确。会上,刘常务强调:2014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会后参会人员将会议精神传达到位,并按照会议审定通过的时间节点计划表加快推进;在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工作中,应注重保护好我市具有历史文化纪念意义的建筑,城市棚户区改造要与历史文化名城改造工作相结合,不能造成资源浪费。 

  

(二)18日,我委组织市民政局、财政局、房管所、城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召开《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解读会,会上明确:1.关于新公租房管理办法中超出低收入标准线部分民政部门无认定标准问题。会议确定在民政部门规定的低收入认定时限内申请收入认定的家庭由民政部门进行收入认定,不在规定时限内的提供保障性住房收入认定表由民政部门予以认定。2.关于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租金收入收支分类科目统一的问题。会议确定廉租房收支科目已于201511取消,并轨后租金收支科目统一为公租房,公租房配建商业部分由住建委发文至财政局申请新增该部分收支科目。3.关于收入认定有效时间问题。会议确定民政部门认定的有效收入表作为下一年度租金核减的依据。4.关于收入认定表中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确定与实际收入存在出入的问题。会议确定租金核减的标准以收入认定表中的实际收入为准。会后,各城区住建局和房管所立即组织社区、街道相关人员对新办法进行学习,并将收集到的问题汇总至我委。 

  

(三)113日,我委组织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鱼峰区住建局、城中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保障办协调会,会议就我市棚户区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需提交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问题进行了商讨。 

  

(四)121日,由陈著德副主任主持组织审计局、各城区住建局、房管所和相关业主单位召开柳州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进点会,会议对2014年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布置。 

  

 市政公用管理                                    

◆市政工程项目建设 

(一)柳石路、燎原路道路改造工程。柳石路西侧已完工并开放交通;柳石路东侧改造正在抓紧实施,春节前完成柳石路整体改造;春节后继续推进燎原路拓宽改造。 

(二)河东片慢行交通系统改造工程。该工程一二期除东堤路、沿江路外已全部完工并通过了竣工验收。下一步,一是抓紧推进东堤路、沿江路的自行车专用道建设,采取的方案主要为东侧设置在半幅非机动车道上,西侧设置在人行道上;二是对河东中心片区慢行交通系统再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完善,使整个片区慢行路网更顺畅。 

(三)飞鹅下穿通道改造工程。完成北1#桥墩基础浇筑及泵房底层钢筋绑扎施工;北侧0#桥台扩大基础及南侧2#孔桩浇筑完毕;供电电缆剩余一根低压电缆未完成迁改,我委将继续督促业主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力争春节前完工。 

(四)西堤路(堤后路)改造工程。已完成设计方案评审事宜,已函复园林需征求桥梁原设计单位意见,力争年内完工并开通公交车。 

(五)城市七条出入口道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我委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一是柳长路拓宽改造(主要是柳长路跨线桥至北环高速出口段),由路桥处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实施,现正在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柳太路改造提升。主要由市政维护处按市政道路维修进行填平补齐;三是火车站至文昌楼沿线绿化美化,园林局拟在红光桥上摆放花箱。 

  

  建设工程管理                                       

◆建筑业管理 

(一)柳州市正式启用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实行评标专家优胜劣汰。 

130,柳州市住建委联合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市委党校报告厅举办了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宣贯会,来自项目业主及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的近500人参加了宣贯培训。本次宣贯会解读了《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考评办法》,介绍了《柳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并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专家进行操作培训,取得了圆满成功。 

为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整体质量的提升,不断推进公共资源阳光、透明交易平台建设,柳州市住建委授权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研发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日前该系统已通过测评,并于201521正式启用。系统通过互联网实现柳州市内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管理,构建网络互连、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评标专家管理平台,实现专家资料管理、专家在线抽取、行政监管及年度考评等业务,旨在建立一个安全高效的全过程网络办事的专家管理与语音通知系统。该系统的启用,标志着我市评标专家动态管理的正式起步,结束我市评标专家库只进不出的现状。 

  

(二)市住建委上报改革招投标方式,柳州市非国有投资项目试行自主发包。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降低企业成本,近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柳州市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发包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改革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式。《通知》规定,2015年起我市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业主选择曾经获得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的施工企业施工的可自主选择发包方式。此次对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改革,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将工作重心转向提高业主发包自主权、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宽进严管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形式和内容上更切合我市实际。 

  

(三)15-25日,组织开展2014年下半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履职考核暨2015年元旦、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专项检查。共检查了52个项目,其中市区40个企业40个项目,六县12个项目。 

  

(四)组织开展第二十四届建设工程质量龙城杯现场评选和公示,共有38个项目获奖。 

  

  

 村镇建设管理                                       

(一)组织开展并完成了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市级验收工作。各县区均通过了市级验收。 

  

(二)完成我市农村建房图集编制工作,并组织召开了农村建房图集方案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对图集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城中村改造工作需要,我委组织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及城区政府等部门,就如何确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用地面积等问题,起草关于《柳州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212印发 

 

 


城乡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动态(2015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15-08-10 18:10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动态 

2015年第1 

  签发人:李成记 

                                 

  

  

  市政重点工程 

  

  住宅与房地产 

  

  市政公用管理 

  

  建设工程管理 

  

  村镇建设管理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 

                      

2015212 

 市政重点工程                                    

◆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全力推进2015年春节前完工项目,完善2014年完工项目收尾。保证每天都有一组人到项目现场跟进,尤其对施工推进存在的关键问题进行逐一协调。11项春节前完工项目除兴怡园南次干道受拆迁影响无法按计划完工(通车)外,其余项目均可按计划完工或通车。 

(一)环江滨水大道A126刘传林常务副市长到项目现场视察,要求环江滨水大道项目今年底完工通车,同时A段要求在215铺设底层沥青并施划中央分隔线,确保车辆通行安全。目前,基本完成机动车道水稳层铺设,沥青完成约1000m,剩余部分正在开始铺设底层沥青,力争按要求达到刘常务布置任务要求。 

(二)环江滨水大道C:项目已完成2处箱涵施工,正在进行土方回填,目前还剩余6万方左右的回填任务,计划春节前完成级配铺设,达到通行条件。 

(三)鹅山路东段改造工程:铁四院红线范围内门面及办公楼已于25日前拆除完毕,鹅岗桥桥面底层沥青铺设完毕,鹅岗桥东侧道路底层沥青铺设完毕,西侧沥青预计23开始铺设。按计划于春节前完工不受铁四院影响部分。 

(四)文兴路中段、学院路延长线及两面针北支路:文兴路中段基本完工并通车,正在进行剩余人行道部分施工;学院路延长线及两面针北支路西半幅中层沥青铺设完毕,东半侧水稳层铺设完毕,预计于23开始东半侧沥青铺设。 

(五)荣军路片区改造-荣城·祥和名邸、文化产业大厦:项目基本完工,正在完善各项专项验收工作。 

(六)柳石路改造项目:项目完成80%工程量,西半幅已开放交通,东半幅剩余2个标段正在加快推进,力争25完成建设。 

(七)和源路项目:春节前完成除防洪堤箱涵影响路段底层沥青铺设,并设置临时通道将和源路与市政道路联通。 

(八)兴怡园南次干道:鱼峰区春节前完成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工作,春节前完成受拆迁影响部分外的道路建设。 

  

  住宅与房地产                                      

◆保障性安居工程 

(一)130日,刘传林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1月份会议。会上,住建委陈著德副主任汇报了我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和跟踪审计进展情况和本次会议需协调问题,会上根据自治区下达我市的2015年保障房建设任务(2015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15182套,新增廉租补贴120户,基本建成12000套,分配入住14140套),按照下达任务的140%(实物建房套数20254套)将任务分解至各县区及相关业主单位以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形式予以明确。会上,刘常务强调:2014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会后参会人员将会议精神传达到位,并按照会议审定通过的时间节点计划表加快推进;在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工作中,应注重保护好我市具有历史文化纪念意义的建筑,城市棚户区改造要与历史文化名城改造工作相结合,不能造成资源浪费。 

  

(二)18日,我委组织市民政局、财政局、房管所、城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召开《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解读会,会上明确:1.关于新公租房管理办法中超出低收入标准线部分民政部门无认定标准问题。会议确定在民政部门规定的低收入认定时限内申请收入认定的家庭由民政部门进行收入认定,不在规定时限内的提供保障性住房收入认定表由民政部门予以认定。2.关于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租金收入收支分类科目统一的问题。会议确定廉租房收支科目已于201511取消,并轨后租金收支科目统一为公租房,公租房配建商业部分由住建委发文至财政局申请新增该部分收支科目。3.关于收入认定有效时间问题。会议确定民政部门认定的有效收入表作为下一年度租金核减的依据。4.关于收入认定表中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确定与实际收入存在出入的问题。会议确定租金核减的标准以收入认定表中的实际收入为准。会后,各城区住建局和房管所立即组织社区、街道相关人员对新办法进行学习,并将收集到的问题汇总至我委。 

  

(三)113日,我委组织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鱼峰区住建局、城中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保障办协调会,会议就我市棚户区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需提交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问题进行了商讨。 

  

(四)121日,由陈著德副主任主持组织审计局、各城区住建局、房管所和相关业主单位召开柳州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进点会,会议对2014年市本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布置。 

  

 市政公用管理                                    

◆市政工程项目建设 

(一)柳石路、燎原路道路改造工程。柳石路西侧已完工并开放交通;柳石路东侧改造正在抓紧实施,春节前完成柳石路整体改造;春节后继续推进燎原路拓宽改造。 

(二)河东片慢行交通系统改造工程。该工程一二期除东堤路、沿江路外已全部完工并通过了竣工验收。下一步,一是抓紧推进东堤路、沿江路的自行车专用道建设,采取的方案主要为东侧设置在半幅非机动车道上,西侧设置在人行道上;二是对河东中心片区慢行交通系统再进行进一步的补充完善,使整个片区慢行路网更顺畅。 

(三)飞鹅下穿通道改造工程。完成北1#桥墩基础浇筑及泵房底层钢筋绑扎施工;北侧0#桥台扩大基础及南侧2#孔桩浇筑完毕;供电电缆剩余一根低压电缆未完成迁改,我委将继续督促业主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力争春节前完工。 

(四)西堤路(堤后路)改造工程。已完成设计方案评审事宜,已函复园林需征求桥梁原设计单位意见,力争年内完工并开通公交车。 

(五)城市七条出入口道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我委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一是柳长路拓宽改造(主要是柳长路跨线桥至北环高速出口段),由路桥处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实施,现正在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柳太路改造提升。主要由市政维护处按市政道路维修进行填平补齐;三是火车站至文昌楼沿线绿化美化,园林局拟在红光桥上摆放花箱。 

  

  建设工程管理                                       

◆建筑业管理 

(一)柳州市正式启用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实行评标专家优胜劣汰。 

130,柳州市住建委联合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市委党校报告厅举办了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宣贯会,来自项目业主及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的近500人参加了宣贯培训。本次宣贯会解读了《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考评办法》,介绍了《柳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并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专家进行操作培训,取得了圆满成功。 

为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整体质量的提升,不断推进公共资源阳光、透明交易平台建设,柳州市住建委授权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研发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日前该系统已通过测评,并于201521正式启用。系统通过互联网实现柳州市内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管理,构建网络互连、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评标专家管理平台,实现专家资料管理、专家在线抽取、行政监管及年度考评等业务,旨在建立一个安全高效的全过程网络办事的专家管理与语音通知系统。该系统的启用,标志着我市评标专家动态管理的正式起步,结束我市评标专家库只进不出的现状。 

  

(二)市住建委上报改革招投标方式,柳州市非国有投资项目试行自主发包。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降低企业成本,近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柳州市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发包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改革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式。《通知》规定,2015年起我市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业主选择曾经获得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的施工企业施工的可自主选择发包方式。此次对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改革,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将工作重心转向提高业主发包自主权、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宽进严管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形式和内容上更切合我市实际。 

  

(三)15-25日,组织开展2014年下半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履职考核暨2015年元旦、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专项检查。共检查了52个项目,其中市区40个企业40个项目,六县12个项目。 

  

(四)组织开展第二十四届建设工程质量龙城杯现场评选和公示,共有38个项目获奖。 

  

  

 村镇建设管理                                       

(一)组织开展并完成了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市级验收工作。各县区均通过了市级验收。 

  

(二)完成我市农村建房图集编制工作,并组织召开了农村建房图集方案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对图集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城中村改造工作需要,我委组织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及城区政府等部门,就如何确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用地面积等问题,起草关于《柳州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521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