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总结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19-02-28 16:42   

2018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总结

一、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情况

自治区下达我市的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标任务为:

(一)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开工12216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9964户(含 2017年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拆类项目目标任务1595户);

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2252户。

(二)基本建成

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6765套。

(三)租赁补贴

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100户。

(四)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2018年底前,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含已仍照规定盘活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要完成90%以上。

二、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标完成情况

(一)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物建房新开工12216套,开工率100%

(二)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7047套,建成率104.2%

(三)已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796户,完成率117%

(四)公租房分配入住2831套,入住率104.6%。截至目前,我市政府投资公租房已分配入住32030套,分配入住率90.54%

其中自治区新增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任务为2252套,截至12月底,我市完成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任务2252套,完成率100%;同时超额完成基本建成、补贴发放及公租分配入住任务,获自治区超额加分1.5满分。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搭建一账两库。建立了保障房项目台账,完善项目监管;搭建了保障对象轮候库和保障房重点项目库。轮候库使得公租房等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和选房工作有序推进;保障房重点项目库根据项目成熟度划分为实施类和预备类项目,高位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二是落实目标任务分解。将我市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并与其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责任。同时将我市目标任务与全市年度城建计划、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相结合,举全市之力共同推进。

三是强化项目协调及监管机制。建立保障办、两办(重点办及重大办)、市政府三级协调机制。2018年平均每月组织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协调会7个;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督查,不定期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工作,深入走访项目现场,对于工作推进较慢的进行通报和约谈。

四是落实棚改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018年为我市争取到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2.8亿元,并基本拨付到位。我委联合发改委向中央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1.2亿元,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该资金已分两批下达我市。

四、存在问题

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难度大,情况比较复杂,被改造家庭需求千差万别,许多被改造户提出的补偿要求与征收补偿相关政策存在较大差距,无法满足其要求,导致征收进度缓慢影响项目推进。

五、下一步计划

一是做好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终考核及督查工作。二是合理制定2019年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三是策划实施我市的重点棚改项目,为今后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提前储备。

                  


住房保障

2018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9-02-28 16:42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总结

一、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情况

自治区下达我市的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标任务为:

(一)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开工12216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9964户(含 2017年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拆类项目目标任务1595户);

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2252户。

(二)基本建成

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6765套。

(三)租赁补贴

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100户。

(四)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2018年底前,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含已仍照规定盘活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要完成90%以上。

二、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标完成情况

(一)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物建房新开工12216套,开工率100%

(二)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7047套,建成率104.2%

(三)已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796户,完成率117%

(四)公租房分配入住2831套,入住率104.6%。截至目前,我市政府投资公租房已分配入住32030套,分配入住率90.54%

其中自治区新增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任务为2252套,截至12月底,我市完成自治区新增棚户区改造任务2252套,完成率100%;同时超额完成基本建成、补贴发放及公租分配入住任务,获自治区超额加分1.5满分。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搭建一账两库。建立了保障房项目台账,完善项目监管;搭建了保障对象轮候库和保障房重点项目库。轮候库使得公租房等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和选房工作有序推进;保障房重点项目库根据项目成熟度划分为实施类和预备类项目,高位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二是落实目标任务分解。将我市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并与其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责任。同时将我市目标任务与全市年度城建计划、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相结合,举全市之力共同推进。

三是强化项目协调及监管机制。建立保障办、两办(重点办及重大办)、市政府三级协调机制。2018年平均每月组织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协调会7个;同时加强项目现场督查,不定期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工作,深入走访项目现场,对于工作推进较慢的进行通报和约谈。

四是落实棚改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018年为我市争取到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2.8亿元,并基本拨付到位。我委联合发改委向中央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1.2亿元,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该资金已分两批下达我市。

四、存在问题

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难度大,情况比较复杂,被改造家庭需求千差万别,许多被改造户提出的补偿要求与征收补偿相关政策存在较大差距,无法满足其要求,导致征收进度缓慢影响项目推进。

五、下一步计划

一是做好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终考核及督查工作。二是合理制定2019年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三是策划实施我市的重点棚改项目,为今后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提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