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1-11-23 17:50    |  浏览量:

柳建字〔202154

关于开展2021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

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动态管理,根据《柳州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4个文件的通知》(柳双随机联席办发20211等相关管理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有租赁补贴年度发放任务的城区。

二、检查内容

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是否按进度开工建设、基本建成;各城区是否按要求完成租赁补贴发放等年度任务。

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新开工建设项目提交材料:施工许可证、政府承诺函、开工令(三者有其一即可)、图片资料。

(二)基本建成项目提交材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五方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四者有其一即可)、图片资料。

(三)租赁补贴提交材料:租赁补贴发放名册、租赁补贴发放流水凭证。

三、检查数量

此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查13个项目(名单附后)。

四、检查时间和地点

(一)检查时间:20211125-121日。

(二)检查地点:柳州市八一路7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楼保障科。

五、检查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检查采取“双随机”的方式进行,即随机抽取被检查项目、随机确定检查人员。

(二)本次检查将根据实际情况到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三)被检查项目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及复印件一套。

(四)各被检查项目所在单位应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准备材料,在规定的检查时间内按文件要求如实提供各项资料。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接受检查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六、检查结果运用

对发现问题的将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超过整改期限不报送材料又未提出延期整改申请的,视为拒不整改。我局将依据整改结果进一步采取措施对单位进行处理,检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联系人:熊莉春,联系电话:2823178,电子邮箱:lzszfbzk@163.com

附件:2021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检查受检项

      目名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22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关于开展2021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3 17:50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建字〔202154

关于开展2021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

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动态管理,根据《柳州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4个文件的通知》(柳双随机联席办发20211等相关管理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有租赁补贴年度发放任务的城区。

二、检查内容

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是否按进度开工建设、基本建成;各城区是否按要求完成租赁补贴发放等年度任务。

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新开工建设项目提交材料:施工许可证、政府承诺函、开工令(三者有其一即可)、图片资料。

(二)基本建成项目提交材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五方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四者有其一即可)、图片资料。

(三)租赁补贴提交材料:租赁补贴发放名册、租赁补贴发放流水凭证。

三、检查数量

此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查13个项目(名单附后)。

四、检查时间和地点

(一)检查时间:20211125-121日。

(二)检查地点:柳州市八一路7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楼保障科。

五、检查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检查采取“双随机”的方式进行,即随机抽取被检查项目、随机确定检查人员。

(二)本次检查将根据实际情况到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三)被检查项目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及复印件一套。

(四)各被检查项目所在单位应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准备材料,在规定的检查时间内按文件要求如实提供各项资料。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接受检查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六、检查结果运用

对发现问题的将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超过整改期限不报送材料又未提出延期整改申请的,视为拒不整改。我局将依据整改结果进一步采取措施对单位进行处理,检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联系人:熊莉春,联系电话:2823178,电子邮箱:lzszfbzk@163.com

附件:2021年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检查受检项

      目名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122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