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柳建管字〔2026〕11号
柳建管字〔2026〕11号
关于开展2026年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19号)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现就2026年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数量、内容
(一)抽查范围。柳州市区(不含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柳江区)2025年11月1日—2026年5月31日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二)抽查数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查项目清单,抽查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原则上抽查项目与已被各级抽查检查项目不重复,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三)抽查内容。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资料、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合同文件等关键载体、环节开展事中事后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招标条件具备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招标情形、招标方式是否科学合格、招标信息发布是否规范、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合规,开标、评标、投标、定标环节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先建后招”“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方式
(一)检查人员、检查项目。检查人员从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与被检查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我局对检查人员检查情况进行复核。检查项目从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
(二)检查方式。我局调取档案,组织检查人员对检查项目的档案进行线下集中检查。
三、检查时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于7月23日至7月24日开展。
四、检查结果运用
(一)检查结果公开
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在我局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发现问题处理
对发现的项目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对发现问题的专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发〔2025〕9号)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三)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纳入我市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体系,并与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作为招标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专项抽查检查、日常检查过程中实行差异化监管的依据。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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