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暨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暨评标专家专项清理
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56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6〕116号)有关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依法招标项目突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现就2024年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暨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围绕“强监管、优服务、守清廉”的工作主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紧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工作机制。
(一)抽查范围、数量、内容
1. 抽查范围。柳州市区(不含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柳江区)2023年1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2. 抽查数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查项目清单,抽查数量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20%。原则上抽查项目与已被各级抽查检查项目不重复,避免重复检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3. 抽查内容。对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合同文件等关键载体、环节开展事中事后随机抽查。重点检查规避招标、未招先建、未依法进场交易,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招投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操控,招标投标过程中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评标专家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订立的书面合同不符合法规制度要求等社会关注度高、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以及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二)抽查方式
1.抽查人员从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检查人员检查情况进行复核。
2.抽查项目从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
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取纸质版档案,组织抽查人员对抽查项目的纸质版档案进行线下集中检查。
二、评标专家专项清理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6〕116号)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清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一)清理范围、标准、步骤
1. 清理范围
已纳入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的柳州市评标专家(以下简称柳州市入库专家)。
2. 清理标准
(1)核查专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申报专业与从业经历是否相互匹配、申报专业数量不超过6个;
(2)核查在库专家是否具备资格;
(3)核查评标专家在进行评标活动时是否存在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故意擅离职守、额外索取接受酬劳等违法违规行为。
3. 清理步骤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相关管理规定,首先评标专家本人在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中进行个人基本信息核查修改,并提交自查承诺书,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自查阶段结束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专家信息资格及评标专家评标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不符合专家资格条件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存在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对专业不匹配的,调整其评标专业类别,不配合复核、核查工作的专家视为自动放弃调整,符合清退条件的直接清退。
(二)抽查方式
1. 专家信息资格复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随机对抽取柳州市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复核,抽查数量不低于柳州市入库专家总数的20%。
2. 专家评标项目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随机抽取柳州市区(不含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柳江区)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总数的10%进行专家评标项目录像检查。
三、检查时间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于7月18日至7月25日开展;
(二)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
第一阶段专家信息自行核查修改并提交自查承诺书:7月18日至7月25日。
第二阶段专家信息资格复核:7月25日至8月9日。
第三阶段专家评标项目抽查:7月25日至7月31日。
第四阶段专家清退:8月1日至8月14日。
四、检查结果运用
(一)检查结果公开
检查结果纳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综合评价范围。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发现问题处理
对发现的项目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对发现问题的专家进行清退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三)检查结果运用
将本次检查结果和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作为招标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专项抽查检查、日常检查过程中实行差异化监管的依据。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招标科,2824031。
附件:1.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考评表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问题记录表
3.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专家评标项目抽查考评表
4.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5.专家自查承诺书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