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3-10-19 17:00   


柳建更新字〔20239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316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柳州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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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柳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广西副中心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以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治理“城市病”为核心,提升存量资源利用效益,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城市治理,彰“中国山水最美工业城市”品牌,推动生态宜居山水名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出发,尊重民意,解决群众需求,切实改善民生。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二)规划先行,片区推进。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划分城市更新单元和实施片区,整合城市建设各类资源,推动城市连片更新,盘活闲置存量资产,全方位、立体化提升城市品质,激发产业活力。

   (三)保护文脉,塑造风貌。注重城市文脉传承和城市肌理延续,持续挖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资源,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

   (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遵循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注重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资活力,争取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完善政策引导,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五)协同治理,共建共享。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鼓励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群策群力,构“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六)统筹谋划,持续更新。统筹谋划城市更新项目,科学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片区策划,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坚持有机更新。

三、试点范围

以柳州中心城“一主三新”作为城市更新的研究范围,包括柳南区、鱼峰区、柳北区、城中区、柳江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总面积约1040平方公里。其中,重点聚焦建成区,面积约248平方公里。

四、试点目标

   “十四五”期间,聚焦2023-2024年开展城市更新规划的编制,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启动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弱项,解决城市问题的同时,探索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等,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五、工作重点和路径

   (一)城市更新与生态修复治理结合。探索山水生态修复和城市特色风貌营造模式。城市更新优先保护山环水绕的传统山水城格局,加强山体水体生态修复和城市风貌整理,凸显历史、民族、工业、山水等多元文化内涵。

   (二)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结合。探索城市更新视角下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路径。以老厂区、老厂房改造为重点,以改造途径多元化、遗产保护最优化、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深挖资源潜力,开拓“工业+文旅”甚至“工业+N等改造业态,推动构建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模式。

1.老城印记塑造。构建“文化魅力城”,以老城印记塑造传承文化记忆,打造魅力亮点。通过历史建筑保护修复与利用、修复老城空间格局与历史肌理,改善风貌质量,提升城市活力。

2.工业遗产活化。重点对一批有价值的工业厂房进行改造,通过植入文旅、文创等新功能,打造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塑造城市新地标。

   (三)城市更新与城市体检评估结合。探索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紧密衔接的闭环路径,充分发挥城市体检工作对城市更新的指导作用,“对症下药”治理城市堵点、痛点。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基础上,在风貌特色、文化保护和创新活力等方面适当增加柳州市的特色指标。

2.建立新一代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助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通过信息化方式,实现城市体检工作中数据采集、分析诊断、监测预警、考评调度等功能。

   (四)城市更新与精细化城市设计结合。探索建立以城市设计为核心的精细化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避免大拆大建,处理好城市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协调好社会、经济、环境三者的关系,建立绿色、可持续的城市发展模式。

    1.将城市设计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手段,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

2.制定符合柳州发展实际的城市设计实施细则和技术导则,完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重点明确对建筑、小区、社区、街区、城市不同尺度的设计要求,尤其加强中微观层面城市设计的引导作用,着重近山地区、滨水地区和历史风貌区等重点地区的建设指引。提出城市更新地块建设改造的设计条件、规范和引导建设工程设计和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城市更新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各城市更新项目,开展专题协调,及时向市政府上报项目推进情况。

   (二)政策保障

针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特殊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完善我市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统筹指导城市更新工作的推进。在科学合理、安全可行的前提下,制定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文件,破解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中的难题。探索符合柳州市情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机制。

   (三)资金保障

1.坚持市场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的积极性,同时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参与,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2.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等政策性资金,探索通过专项债等方式将更多的国家政策性贷款用于城市更新项目。

3.创新融资渠道和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探索贷款投放和担保新模式,创新信贷金融产品,优先保障符合条件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资金需求。

4.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模式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更新改造。

5.加大市级财政对试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试点项目实施发挥示范效应。

   (四)项目统筹

1.全面做好全市城市更新项目的摸底与储备工作,结合各县区上报的项目信息,以及市级相关部编制的方案和策划,构建柳州市城市更新项目信息库。

2.加大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工作,按“点线连接,成片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项目建设,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联动开发,以片区为单元策划更新项目。协调各区开展项目策划,避免出现同质竞争与重复建设,合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片区功能,形成整体连片的城市空间更新改造。

   (五)宣传引导

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对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采用互联网+、交互式、体验式等多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公众参与,广泛收集民生诉求和市民建议,保障民众合法权益,增强老百姓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形成市民广泛参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的局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9 17:00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建更新字〔20239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316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柳州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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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柳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广西副中心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以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治理“城市病”为核心,提升存量资源利用效益,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城市治理,彰“中国山水最美工业城市”品牌,推动生态宜居山水名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出发,尊重民意,解决群众需求,切实改善民生。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二)规划先行,片区推进。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划分城市更新单元和实施片区,整合城市建设各类资源,推动城市连片更新,盘活闲置存量资产,全方位、立体化提升城市品质,激发产业活力。

   (三)保护文脉,塑造风貌。注重城市文脉传承和城市肌理延续,持续挖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资源,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

   (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遵循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注重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资活力,争取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完善政策引导,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五)协同治理,共建共享。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鼓励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群策群力,构“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六)统筹谋划,持续更新。统筹谋划城市更新项目,科学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片区策划,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坚持有机更新。

三、试点范围

以柳州中心城“一主三新”作为城市更新的研究范围,包括柳南区、鱼峰区、柳北区、城中区、柳江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总面积约1040平方公里。其中,重点聚焦建成区,面积约248平方公里。

四、试点目标

   “十四五”期间,聚焦2023-2024年开展城市更新规划的编制,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启动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弱项,解决城市问题的同时,探索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等,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五、工作重点和路径

   (一)城市更新与生态修复治理结合。探索山水生态修复和城市特色风貌营造模式。城市更新优先保护山环水绕的传统山水城格局,加强山体水体生态修复和城市风貌整理,凸显历史、民族、工业、山水等多元文化内涵。

   (二)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结合。探索城市更新视角下工业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路径。以老厂区、老厂房改造为重点,以改造途径多元化、遗产保护最优化、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深挖资源潜力,开拓“工业+文旅”甚至“工业+N等改造业态,推动构建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模式。

1.老城印记塑造。构建“文化魅力城”,以老城印记塑造传承文化记忆,打造魅力亮点。通过历史建筑保护修复与利用、修复老城空间格局与历史肌理,改善风貌质量,提升城市活力。

2.工业遗产活化。重点对一批有价值的工业厂房进行改造,通过植入文旅、文创等新功能,打造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塑造城市新地标。

   (三)城市更新与城市体检评估结合。探索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紧密衔接的闭环路径,充分发挥城市体检工作对城市更新的指导作用,“对症下药”治理城市堵点、痛点。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基础上,在风貌特色、文化保护和创新活力等方面适当增加柳州市的特色指标。

2.建立新一代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助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通过信息化方式,实现城市体检工作中数据采集、分析诊断、监测预警、考评调度等功能。

   (四)城市更新与精细化城市设计结合。探索建立以城市设计为核心的精细化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避免大拆大建,处理好城市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协调好社会、经济、环境三者的关系,建立绿色、可持续的城市发展模式。

    1.将城市设计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手段,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

2.制定符合柳州发展实际的城市设计实施细则和技术导则,完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重点明确对建筑、小区、社区、街区、城市不同尺度的设计要求,尤其加强中微观层面城市设计的引导作用,着重近山地区、滨水地区和历史风貌区等重点地区的建设指引。提出城市更新地块建设改造的设计条件、规范和引导建设工程设计和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城市更新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各城市更新项目,开展专题协调,及时向市政府上报项目推进情况。

   (二)政策保障

针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特殊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完善我市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统筹指导城市更新工作的推进。在科学合理、安全可行的前提下,制定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文件,破解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中的难题。探索符合柳州市情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机制。

   (三)资金保障

1.坚持市场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的积极性,同时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参与,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2.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等政策性资金,探索通过专项债等方式将更多的国家政策性贷款用于城市更新项目。

3.创新融资渠道和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探索贷款投放和担保新模式,创新信贷金融产品,优先保障符合条件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资金需求。

4.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模式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更新改造。

5.加大市级财政对试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试点项目实施发挥示范效应。

   (四)项目统筹

1.全面做好全市城市更新项目的摸底与储备工作,结合各县区上报的项目信息,以及市级相关部编制的方案和策划,构建柳州市城市更新项目信息库。

2.加大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工作,按“点线连接,成片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项目建设,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联动开发,以片区为单元策划更新项目。协调各区开展项目策划,避免出现同质竞争与重复建设,合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片区功能,形成整体连片的城市空间更新改造。

   (五)宣传引导

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对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采用互联网+、交互式、体验式等多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公众参与,广泛收集民生诉求和市民建议,保障民众合法权益,增强老百姓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形成市民广泛参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的局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