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柳建房字〔2023〕9号
关于开展2023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房地产市场交易风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抽查,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近期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通过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类扰乱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检查对象
全市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分公司。
三、检查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经营情况监督核查,重点检查下列行为: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专职人员、资金、承揽项目、预售备案、网签、委托营销中介代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事项进行检查。
(二)对合同提供方履行公示义务进行检查,对合同提供方合同格式条款、行为、登记事项进行检查。
(三)对预售资金存入监控账户情况、监管额度内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未公示公积金承诺书,存在拒绝公积金使用、强制选择商业贷款,不允许公积金贷、组合贷的行为。
(五)涉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及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相关内容。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明确检查组人员。
(二)检查阶段(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企业和项目开展实地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
梳理初步抽查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并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总结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市房地产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倡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从业人员规范经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柳江区住建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规建局、柳东建设局参照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