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继续实施〈柳州市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关于继续实施〈柳州市深化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柳建规〔2021〕5号)印发实施两年以来,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措施,落实缩小审查的项目范围要求,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信用承诺制度,切实简化了办事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有效推进了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工业建筑项目的投资和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草拟了《关于继续实施〈柳州市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2月5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余文忠,2870329。
邮箱:lzzjjsjk@163.com。
附件:关于继续实施《柳州市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