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推行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柳建管字〔2022〕20号
关于转发《关于推行全区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网上开标和
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行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桂事管发〔2022〕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具备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条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新进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21〕1号)第四条规定的项目,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二、采用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项目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进行备案。
附件:1.关于推行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网上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桂事管发〔2022〕27号)
2.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发〔2021〕1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