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紧紧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务完成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委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
为更好地保障市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一是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二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按照相应要求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重新开发建设工作,并于2016年9月下旬正式启用新建设的门户网站。同时还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并积极收集处理“中国柳州”网站 “部门信箱”专栏里的信件,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三是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首先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财政预决算等方面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内容;其次是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努力实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要求,及时按时增加信息量;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此外,不断完善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并通过媒体反馈、公布决策执行情况。
(三)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2016年,我委主动公开文件共计96份,及时报送(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更新有效信息49项,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城建工作实绩的目标,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多渠道完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形式。在坚持和完善我委政务信息公告栏、印发宣传资料及举办培训班等传统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的新形式,增强住房保障信息透明度。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力度,使我市棚户区改造居民更多地了解棚户区改造和货币化安置相关政策,尊重群众意愿,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完善保障房管理信息系统,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将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实行数字化管理,建立住户电子档案,便于动态监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全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计划任务、年度任务分解、完成进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申请登记保障程序、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和棚户区改造房源情况、分配结果等共24条,并及时更新。保障房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联动,形成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外网公示的数字化信息管理公开形式。
2.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机制。我市保障性住房实施“街道办事处一级审核,城区二级审核,住建委三级审核”的“三审核、两公示”和“政策公开、房源公开、审核公开、分配公开、结果公开” 的“五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全过程公开和全方位监督,确保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严把住房保障分配关。在保障房分配过程中,我委提前公布分配流程、分配房源及具体的分配实施方案,组织相关监督部门、保障房申请人进行公开摇号、选房活动,并现场公布摇号、选房结果,同时在柳州晚报、柳州住房保障网及市住建委公告栏等地进行公示,确保各个工作环节信息透明公开,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和重要舆情回应工作
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通过新闻媒体、电话解读、发表文章等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及政策调整进行解读。对涉及行业管理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按程序认真回应社会关注。2016年,我委通过新闻宣传渠道公开相关政策解读信息16条,回应关注、舆情信息2件。
(三)积极推进“一枚印章管边界”改革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体要求,清理规范我委行政权力,明确部门职责,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7月20日,我委在政府信息统一公示平台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我委已基本上形成功能齐全、要素完备、权责统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产生重要作用。
(四)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把新闻媒体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全方位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效。引导协调各媒体,加强对住建工作动态宣传,及时宣传我委推进城市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经验,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广播电视台、柳州1号APP等媒体刊发住建工作稿件达到200多篇,形成人人关注城市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城市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按照《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流程》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实现统一在窗口受理,精简中转的步骤,明确职责,确保文本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7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格式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其他工作情况
2016年我委未接到不予公开申请事项,无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流程仍不够完善,工作效率仍需提高,进一步规范报送信息格式要。
(二)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三)信息的收集、整理、督促、审核、更新发布都需要专人负责,但我委人手严重不足,都是由各业务科室人员兼职完成,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压力很大。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量和质量。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培训教育工作,继续完善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度,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
(四)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监督,不断提高投诉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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