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02 17:23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紧紧围绕国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柳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务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委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我委印发了《关于在办文办会程序中落实“五公开”工作的通知》(柳建办字201711号),健全办文办会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

(二)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

为更好地保障市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一是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了发文登记本,增加了保密审查等相关内容。制定并严格执行不予公开登记备案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按照相应要求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重新开发建设工作,定期在网站推送信息,保障信息及时更新。三是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并积极收集处理中国柳州网站部门信箱专栏里的信件,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四是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努力实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要求,及时按时增加信息量;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此外,不断完善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并通过媒体反馈、公布决策执行情况。

(三)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2017年,我委主动公开文件共计161份,及时报送(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更新有效信息331项。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城建工作实绩的目标,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和重要舆情回应工作

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通过新闻媒体、电话解读、发表文章等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及政策调整进行解读。对涉及行业管理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按程序认真回应社会关注。2017年,我委通过新闻宣传渠道公开相关政策解读信息1条,及时回应关注、舆情信息。

(五)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工作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一是推进城市执法领域改革。我委与市执法局顺利完成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权的移交工作。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线索65起,已结案32起,办结住建厅督办案件4起,并及时公开。二是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新与相关直属单位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执法权限范围深入推进一份清单管边界改革。将行政检查事项由38项缩减到22项,权力清单行政权力事项由102项调整为87项。四是认真做好放管服工作。组织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调整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六)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把新闻媒体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全方位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效。引导协调各媒体,加强对住建工作动态宣传,及时宣传我委推进城市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经验,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广播电视台、柳州1APP等媒体刊发住建工作稿件达到200多篇,形成人人关注城市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城市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按照《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流程》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设置专门的接待依申请公开固定场所,实现统一在窗口受理,精简中转的步骤,明确职责,确保文本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登记本,完善登记备案制度。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格式进行答复。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发展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多渠道完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形式,在坚持和完善我委政务信息公告栏、印发宣传资料及组织培训会等传统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的新形式,增强住房保障信息透明度。我市保障性住房实施街道办事处一级审核,城区二级审核,住建委三级审核三审核、两公示政策公开、房源公开、审核公开、分配公开、结果公开” 五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全过程公开和全方位监督,确保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危改对象参与改造,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责任,把建设任务和监管责任层层分解。做到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严格按照申请受理、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及公示、县级审定及公示、审批及备案等五个步骤执行审批工作程序。实行县、乡镇、村屯三级公示制度,具体在村级、乡镇公示栏及县级政府网站上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危改对象名单进行集中公示,实现阳光操作,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信息公开

1.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工程技术创新能力。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治理。通过日常检查巡查与重点督查,并结合履职考核、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提升工程质量。2017年,我委共检查在建工地2336人次,结合检查整改情况印发通报在门户网站公布,并通过举办观摩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将我委工程质量治理的各项监管工作措施向各责任单位进行宣传公开。

2.建立投诉、处理、反馈、总结、提升机制。我委始终把群众投诉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工程质量问题,按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群众。2017年,我委共接到信访、12345政府热线等各类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56件,全部按时处理并反馈,及时答复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程质量有关的政府信息。通过处理群众反映的开裂、渗水等常见问题,不断总结,以问题为导向,并此类问题作为工程质量治理提升的工作重点,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提升治理针对性,治理成效显著。

(四)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

一是招标信息公开。我市要求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网发布。二是截标、开标、唱标信息公开。我市要求截标、开标、唱标统一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现场视频音像监控,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受理,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如投标报价、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公开唱标,现场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异议。三是评标结果公开。我市要求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所有投标人现场公布评标结果,接受投标人异议,招标人确认评标报告后,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中标人后发出中标公告。四是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信息公开。我市要求在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上必须载明招标监督部门名称和监督电话,以便于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五是招标投标备案各事项办理制度、程序和工作指南公开。包括专家抽取程序、异议和投诉提出和受理部门和程序等均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六是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和监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公开。积极探索招标投标数据的互联互通,简化办理流程,优化监管服务。

(五)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

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为:房屋征收现场张贴和发放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柳州日报》或《柳州晚报》公开;在城区政府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其他工作情况

2017年我委未接到不予公开申请事项,无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流程仍不够完善,工作效率仍需提高,经常有同样信息在多个相似渠道重复公开的情况,影响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有时对信息公开属性把握不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信息的收集、整理、督促、审核、更新发布都需要专人负责,但由于人手不足,都是由各业务科室人员兼职完成,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回应不够及时。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广西住建厅、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量和质量。

(三)加大信息公开督查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投诉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15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2 17:23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紧紧围绕国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柳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务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委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我委印发了《关于在办文办会程序中落实“五公开”工作的通知》(柳建办字201711号),健全办文办会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

(二)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

为更好地保障市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一是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了发文登记本,增加了保密审查等相关内容。制定并严格执行不予公开登记备案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按照相应要求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重新开发建设工作,定期在网站推送信息,保障信息及时更新。三是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并积极收集处理中国柳州网站部门信箱专栏里的信件,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四是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努力实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要求,及时按时增加信息量;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此外,不断完善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并通过媒体反馈、公布决策执行情况。

(三)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2017年,我委主动公开文件共计161份,及时报送(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更新有效信息331项。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城建工作实绩的目标,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和重要舆情回应工作

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通过新闻媒体、电话解读、发表文章等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及政策调整进行解读。对涉及行业管理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按程序认真回应社会关注。2017年,我委通过新闻宣传渠道公开相关政策解读信息1条,及时回应关注、舆情信息。

(五)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工作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一是推进城市执法领域改革。我委与市执法局顺利完成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权的移交工作。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线索65起,已结案32起,办结住建厅督办案件4起,并及时公开。二是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新与相关直属单位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执法权限范围深入推进一份清单管边界改革。将行政检查事项由38项缩减到22项,权力清单行政权力事项由102项调整为87项。四是认真做好放管服工作。组织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调整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六)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把新闻媒体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全方位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效。引导协调各媒体,加强对住建工作动态宣传,及时宣传我委推进城市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经验,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广播电视台、柳州1APP等媒体刊发住建工作稿件达到200多篇,形成人人关注城市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城市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按照《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流程》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设置专门的接待依申请公开固定场所,实现统一在窗口受理,精简中转的步骤,明确职责,确保文本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登记本,完善登记备案制度。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格式进行答复。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发展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多渠道完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形式,在坚持和完善我委政务信息公告栏、印发宣传资料及组织培训会等传统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的新形式,增强住房保障信息透明度。我市保障性住房实施街道办事处一级审核,城区二级审核,住建委三级审核三审核、两公示政策公开、房源公开、审核公开、分配公开、结果公开” 五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全过程公开和全方位监督,确保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危改对象参与改造,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责任,把建设任务和监管责任层层分解。做到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严格按照申请受理、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及公示、县级审定及公示、审批及备案等五个步骤执行审批工作程序。实行县、乡镇、村屯三级公示制度,具体在村级、乡镇公示栏及县级政府网站上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危改对象名单进行集中公示,实现阳光操作,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信息公开

1.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工程技术创新能力。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治理。通过日常检查巡查与重点督查,并结合履职考核、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提升工程质量。2017年,我委共检查在建工地2336人次,结合检查整改情况印发通报在门户网站公布,并通过举办观摩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将我委工程质量治理的各项监管工作措施向各责任单位进行宣传公开。

2.建立投诉、处理、反馈、总结、提升机制。我委始终把群众投诉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工程质量问题,按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群众。2017年,我委共接到信访、12345政府热线等各类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56件,全部按时处理并反馈,及时答复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程质量有关的政府信息。通过处理群众反映的开裂、渗水等常见问题,不断总结,以问题为导向,并此类问题作为工程质量治理提升的工作重点,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提升治理针对性,治理成效显著。

(四)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

一是招标信息公开。我市要求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网发布。二是截标、开标、唱标信息公开。我市要求截标、开标、唱标统一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现场视频音像监控,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受理,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如投标报价、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公开唱标,现场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异议。三是评标结果公开。我市要求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所有投标人现场公布评标结果,接受投标人异议,招标人确认评标报告后,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中标人后发出中标公告。四是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信息公开。我市要求在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上必须载明招标监督部门名称和监督电话,以便于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五是招标投标备案各事项办理制度、程序和工作指南公开。包括专家抽取程序、异议和投诉提出和受理部门和程序等均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六是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和监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公开。积极探索招标投标数据的互联互通,简化办理流程,优化监管服务。

(五)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

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为:房屋征收现场张贴和发放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柳州日报》或《柳州晚报》公开;在城区政府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其他工作情况

2017年我委未接到不予公开申请事项,无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流程仍不够完善,工作效率仍需提高,经常有同样信息在多个相似渠道重复公开的情况,影响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有时对信息公开属性把握不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信息的收集、整理、督促、审核、更新发布都需要专人负责,但由于人手不足,都是由各业务科室人员兼职完成,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回应不够及时。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广西住建厅、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量和质量。

(三)加大信息公开督查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投诉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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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