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17 13:05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紧紧围绕国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8142号)等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加强组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委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10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同时,健全办文办会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邀请了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科科长郑杰对《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讲解。

(二)完善程序,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

为更好地保障市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按照相应要求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重新开发建设工作,定期在网站推送信息,保障信息及时更新。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努力实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要求,及时按时增加信息量;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此外,不断完善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并通过媒体反馈、公布决策执行情况。

(三)注重实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2018年,我委主动公开文件共342,及时报送(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更新有效信息400项。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城建工作实绩的目标,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积极响应,推进政策解读和重要舆情回应

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通过新闻媒体、电话解读、发表文章等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及政策调整进行解读。对涉及行业管理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按程序认真回应社会关注。2018年,我委通过新闻宣传渠道公开相关政策解读信息2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污水排放等舆情信息2条。

(五)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

持续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根据年初制定的《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表》,组织全委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目前已完成其中的9项。各科室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推送行政检查信息,我委门户网站柳州建设网也公布通报检查结果。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大对建筑市场、公用服务、勘察设计市场、建筑节能、城市建设的行政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六)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把新闻媒体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全方位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效。引导协调各媒体,加强对住建工作动态宣传,及时宣传我委推进城市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经验,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广播电视台、柳州1APP等媒体刊发住建工作稿件达到200多篇,形成人人关注城市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城市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

(七)完善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设置专门的接待依申请公开固定场所,实现统一在窗口受理,精简中转的步骤,明确职责,确保文本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登记本,完善登记备案制度。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开处领导的指导意见,我委分别对《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登记回执》《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受理回执》《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征求意见书》等文本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并积极收集处理中国柳州网站 部门信箱专栏里的信件,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2018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格式进行答复。

二、加强协调,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多渠道完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形式,在坚持和完善我委政务信息公告栏、印发宣传资料及组织培训会等传统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的新形式,增强住房保障信息透明度。我市保障性住房实施街道办事处一级审核,城区二级审核,住建委三级审核三审核、两公示政策公开、房源公开、审核公开、分配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全过程公开和全方位监督,确保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严把住房保障分配关
    在保障房分配过程中,我委提前公布分配流程、分配房源及具体的分配实施方案,组织相关监督部门、保障房申请人进行公开摇号、选房活动,并现场公布摇号、选房结果,同时在柳州晚报、柳州住房保障网及市住建委公告栏等地进行公示,确保各个工作环节信息透明公开,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加强棚户区改造宣传力度
    一是印刷了棚户区改造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对棚户区改造的定义、范围、意义及安置补偿政策等内容进行宣传,并在我市棚改项目现场张贴及发放;二是通过电信部门,对我市具体的棚改受益群体开展棚改政策短信宣传,提升受益群众的满意度;三是依托媒体宣传,在柳州晚报刊登棚户区改造专栏文章棚户区改造圆百姓安居梦,内容主要是我市棚改的成效及采取的各种措施等,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住房保障信息,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四)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方面,及时将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信息(包括:工作规程、实施方案、办理指南、政策宣传手册、每月进展情况等)发布在我委门户网站,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均可查询浏览,做到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委还督促相关县区认真按照工作规程的要求,严格执行当年危房改造对象名单分别在村屯、乡镇、县区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指导各县区在汇总乡镇上报的危房改造对象名单后,及时进行审核,并将经过审核后的名单挂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公示确保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

(五)积极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信息公开

1.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工程技术创新能力。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治理。通过日常检查巡查与重点督查,并结合履职考核、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提升工程质量。2018年,我委共检查在建工地5040人次,结合检查整改情况印发通报在门户网站公布,并通过举办观摩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将我委工程质量治理的各项监管工作措施向各责任单位进行宣传公开。

2.建立投诉、处理、反馈、总结、提升机制。我委始终把群众投诉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工程质量问题,按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群众。2018年,我委共接到信访、12345政府热线等各类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132件,全部按时处理并反馈,及时答复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程质量有关的政府信息。通过处理群众反映的开裂、渗水等常见问题,不断总结,以问题为导向,并此类问题作为工程质量治理提升的工作重点,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提升治理针对性,治理成效显著。

(六)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

一是招标信息公开。我市要求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改委第10号令)要求,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网发布。二是截标、开标、唱标信息公开。我市要求截标、开标、唱标统一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现场视频音像监控,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受理,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如投标报价、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公开唱标,现场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异议。三是评标结果公开。我市要求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网上向社会公示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企业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等信息;确定中标人后在网上发出中标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信息公开。我市要求在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上必须载明招标监督部门名称、监督电话及投诉方式,以便于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充分运用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畅通网上异议和投诉渠道,提高社会监督力度,实现了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互补充的监管五是招标投标备案各事项办理制度、程序和工作指南等均在网上公开,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六是行政监督平台数据接口标准公开。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平台通过与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及柳州市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了开评标数据互通和评标专家精准回避功能,有效的提升了招标管理工作质量和整体效能。

(七)积极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

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为房屋征收现场张贴和发放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柳州日报》或《柳州晚报》公开;在城区政府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其他工作情况

2018年我委未接到不予公开信息申请公开的事项;无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文件起草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把握不够准确,需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需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量和质量。

(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广西住建厅、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三)加大信息公开督查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办理时效和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12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7 13:05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紧紧围绕国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8142号)等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加强组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委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10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同时,健全办文办会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邀请了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科科长郑杰对《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讲解。

(二)完善程序,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

为更好地保障市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按照相应要求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重新开发建设工作,定期在网站推送信息,保障信息及时更新。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努力实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要求,及时按时增加信息量;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此外,不断完善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并通过媒体反馈、公布决策执行情况。

(三)注重实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2018年,我委主动公开文件共342,及时报送(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更新有效信息400项。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城建工作实绩的目标,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积极响应,推进政策解读和重要舆情回应

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通过新闻媒体、电话解读、发表文章等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及政策调整进行解读。对涉及行业管理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按程序认真回应社会关注。2018年,我委通过新闻宣传渠道公开相关政策解读信息2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污水排放等舆情信息2条。

(五)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

持续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根据年初制定的《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表》,组织全委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目前已完成其中的9项。各科室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推送行政检查信息,我委门户网站柳州建设网也公布通报检查结果。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大对建筑市场、公用服务、勘察设计市场、建筑节能、城市建设的行政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六)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把新闻媒体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全方位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成效。引导协调各媒体,加强对住建工作动态宣传,及时宣传我委推进城市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经验,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广播电视台、柳州1APP等媒体刊发住建工作稿件达到200多篇,形成人人关注城市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城市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

(七)完善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设置专门的接待依申请公开固定场所,实现统一在窗口受理,精简中转的步骤,明确职责,确保文本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登记本,完善登记备案制度。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开处领导的指导意见,我委分别对《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登记回执》《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受理回执》《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征求意见书》等文本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并积极收集处理中国柳州网站 部门信箱专栏里的信件,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2018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格式进行答复。

二、加强协调,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多渠道完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形式,在坚持和完善我委政务信息公告栏、印发宣传资料及组织培训会等传统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的新形式,增强住房保障信息透明度。我市保障性住房实施街道办事处一级审核,城区二级审核,住建委三级审核三审核、两公示政策公开、房源公开、审核公开、分配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全过程公开和全方位监督,确保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严把住房保障分配关
    在保障房分配过程中,我委提前公布分配流程、分配房源及具体的分配实施方案,组织相关监督部门、保障房申请人进行公开摇号、选房活动,并现场公布摇号、选房结果,同时在柳州晚报、柳州住房保障网及市住建委公告栏等地进行公示,确保各个工作环节信息透明公开,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加强棚户区改造宣传力度
    一是印刷了棚户区改造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对棚户区改造的定义、范围、意义及安置补偿政策等内容进行宣传,并在我市棚改项目现场张贴及发放;二是通过电信部门,对我市具体的棚改受益群体开展棚改政策短信宣传,提升受益群众的满意度;三是依托媒体宣传,在柳州晚报刊登棚户区改造专栏文章棚户区改造圆百姓安居梦,内容主要是我市棚改的成效及采取的各种措施等,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住房保障信息,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四)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方面,及时将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信息(包括:工作规程、实施方案、办理指南、政策宣传手册、每月进展情况等)发布在我委门户网站,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均可查询浏览,做到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委还督促相关县区认真按照工作规程的要求,严格执行当年危房改造对象名单分别在村屯、乡镇、县区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指导各县区在汇总乡镇上报的危房改造对象名单后,及时进行审核,并将经过审核后的名单挂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进行公示确保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

(五)积极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信息公开

1.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工程技术创新能力。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治理。通过日常检查巡查与重点督查,并结合履职考核、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提升工程质量。2018年,我委共检查在建工地5040人次,结合检查整改情况印发通报在门户网站公布,并通过举办观摩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将我委工程质量治理的各项监管工作措施向各责任单位进行宣传公开。

2.建立投诉、处理、反馈、总结、提升机制。我委始终把群众投诉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工程质量问题,按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群众。2018年,我委共接到信访、12345政府热线等各类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132件,全部按时处理并反馈,及时答复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程质量有关的政府信息。通过处理群众反映的开裂、渗水等常见问题,不断总结,以问题为导向,并此类问题作为工程质量治理提升的工作重点,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提升治理针对性,治理成效显著。

(六)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

一是招标信息公开。我市要求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改委第10号令)要求,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网发布。二是截标、开标、唱标信息公开。我市要求截标、开标、唱标统一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现场视频音像监控,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受理,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如投标报价、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公开唱标,现场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异议。三是评标结果公开。我市要求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网上向社会公示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企业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等信息;确定中标人后在网上发出中标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信息公开。我市要求在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上必须载明招标监督部门名称、监督电话及投诉方式,以便于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充分运用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畅通网上异议和投诉渠道,提高社会监督力度,实现了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互补充的监管五是招标投标备案各事项办理制度、程序和工作指南等均在网上公开,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六是行政监督平台数据接口标准公开。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平台通过与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及柳州市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了开评标数据互通和评标专家精准回避功能,有效的提升了招标管理工作质量和整体效能。

(七)积极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

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为房屋征收现场张贴和发放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柳州日报》或《柳州晚报》公开;在城区政府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其他工作情况

2018年我委未接到不予公开信息申请公开的事项;无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文件起草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把握不够准确,需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需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量和质量。

(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广西住建厅、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三)加大信息公开督查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办理时效和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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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