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0 18:33   

柳州市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度报告

市法制办: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条例》颁布以后,我委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条例》的内容,同时也学习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柳政办〔2008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认清形势,落实职责,分析工作要点,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落实工作奠定了基础。随后我委成立了以刘喜庭党组副书记为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委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办公机构,具体负责和落实日常工作。在工作中,各相关科室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了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致、齐抓共管,机关科室与直属单位纵横结合的工作格局。

为切实贯彻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委制定了《柳州市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柳州市建设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编制《柳州市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公开信息审查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我委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依法公开的信息和依法不宜公开的信息做了明确区分,既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又不违反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保国家秘密不泄露。我委目前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主动公开条目160多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便民服务等,在建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条目为300多条,重点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利用信息化网络的形式外,我们还充分利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方式公布政府信息。另外还通过设置信息公告栏、免费发放宣传书籍资料等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我委2008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机关工作任务重,人手紧张,难以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有一定难度。公开意识及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制订实施细则细化不够,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三、改进措施

(一)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工作。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量和质量,使广大公众能够获取更为及时、丰富的服务。

OO九年三月十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10 18:33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州市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度报告

市法制办: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条例》颁布以后,我委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条例》的内容,同时也学习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柳政办〔2008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认清形势,落实职责,分析工作要点,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落实工作奠定了基础。随后我委成立了以刘喜庭党组副书记为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委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办公机构,具体负责和落实日常工作。在工作中,各相关科室部门积极参与,形成了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致、齐抓共管,机关科室与直属单位纵横结合的工作格局。

为切实贯彻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委制定了《柳州市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柳州市建设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编制《柳州市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公开信息审查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我委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依法公开的信息和依法不宜公开的信息做了明确区分,既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又不违反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保国家秘密不泄露。我委目前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主动公开条目160多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便民服务等,在建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条目为300多条,重点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利用信息化网络的形式外,我们还充分利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方式公布政府信息。另外还通过设置信息公告栏、免费发放宣传书籍资料等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我委2008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机关工作任务重,人手紧张,难以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有一定难度。公开意识及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制订实施细则细化不够,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三、改进措施

(一)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工作。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量和质量,使广大公众能够获取更为及时、丰富的服务。

OO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