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0 18:34   

市建委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近年来,柳州市建委一直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时限等内容,公示、公开各类规章制度,随时公布动态信息,及时答复市民咨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2009年市建委在原有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建立制度、加强领导、扩大信息等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轨道。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直属单位以及机关各科室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主要向建委办公室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包括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规章文件、人事招聘、重要会议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市建委实际,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提出了保密审查的原则和程序,规定了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是扩大范围,及时公开。在《条例》实施后,市建委主要公开了机构职能、行政审批、规章文件等内容。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对城乡建设和房产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建委主要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首先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主要社会监督、统计数据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是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增加信息量;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对新近出台的物业管理法规制度等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及时对社会进行公开公布。

四是优化审批事项。自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市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政策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全委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决定保留47行政审批事项,并利用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及时对社会进行公开。

五是强化服务,提高质量。在市门户网站的显要位置设立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专栏,专栏下面增设了相关文件,市民只要根据栏目就可既方便又快捷地检索、查找到自己所需的相关信息。同时,在市建委门户网站上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查,了解和征求市民对市建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网站建设,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快捷的服务。

六是加强保密,严格审查。政府信息中有少部分信息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必须进行保密审查,把好保密审查关,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为了做好信息公开安全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是涉及有关保密内容都不能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公示、信息查询等都进行逐级保密审查,防止涉密事件的发生。对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把握的保密内容则及时地请示有关领导和部门。

OO九年九月四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市建委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10 18:34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建委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近年来,柳州市建委一直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时限等内容,公示、公开各类规章制度,随时公布动态信息,及时答复市民咨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2009年市建委在原有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建立制度、加强领导、扩大信息等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轨道。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直属单位以及机关各科室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主要向建委办公室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包括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规章文件、人事招聘、重要会议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市建委实际,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提出了保密审查的原则和程序,规定了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是扩大范围,及时公开。在《条例》实施后,市建委主要公开了机构职能、行政审批、规章文件等内容。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对城乡建设和房产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建委主要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首先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主要社会监督、统计数据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是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增加信息量;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对新近出台的物业管理法规制度等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及时对社会进行公开公布。

四是优化审批事项。自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市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政策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全委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决定保留47行政审批事项,并利用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及时对社会进行公开。

五是强化服务,提高质量。在市门户网站的显要位置设立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专栏,专栏下面增设了相关文件,市民只要根据栏目就可既方便又快捷地检索、查找到自己所需的相关信息。同时,在市建委门户网站上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查,了解和征求市民对市建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网站建设,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快捷的服务。

六是加强保密,严格审查。政府信息中有少部分信息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必须进行保密审查,把好保密审查关,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为了做好信息公开安全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是涉及有关保密内容都不能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公示、信息查询等都进行逐级保密审查,防止涉密事件的发生。对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把握的保密内容则及时地请示有关领导和部门。

OO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