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0 18:40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78号)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按照要求将我委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今年以来、我委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直属单位以及机关各科室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并正式印发文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

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二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工作,改造后的柳州建设网更加突出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和服务方面的功能。同时还完善了网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并积极收集处“中国柳州”网站 “部门信箱”专栏里的信件,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三是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首先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招投标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是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增加信息量;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此外,完善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并通过媒体反馈、公布意见采纳公开决策执行情况。

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2012年,我委主动公开文件共计88份,并及时报送(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更新有效信息849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2012年撰写或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刊发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新闻稿件共计800多条,刊发频率约为67/月,平均每个工作日近3条。全年的新闻宣传工作呈现出刊发规格高、数量多、内容广、质量好的新特点,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城建工作实绩的目标,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

建立“柳州市住房保障网”,在网站上公开2012年度全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任务量、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结果等信息,并时更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由发改委牵头落实,根据中央纪委、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纪发201116,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各级政府网站,集中公布信息。目前,由于发改委工信委信息集中公示平台建设尚未完成,因此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等信息,主要依赖于我委发文进行通报,并在我委网站及柳州市建筑交易市场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我市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我委监管范围内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目前均在柳州市建筑交易市场网上进行公示。根据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我委每月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报送当月依法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结果,但从业单位行为信息、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尚未开展。

(三)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我委按照住建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201284号)和住建部《关于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住房保障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进行了明确,对征收与补偿程序进行了规范。目前,我市已按信息公开的要求,将国务院《征收条例》、自治区《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桂政电〔201136 号)、《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房屋征收政策法规“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信息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对今年我市新启动的11个房屋征收项目在以上信息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布,其中有5个项目正在进行房屋调查,3个项目已完成房屋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了公布。随着我市各房屋征收项目的推进,其房屋征收决定、房屋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将按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进行公布。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方面

为规范我市城市燃气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已将我市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企业)》的14个燃气企业,以及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站点)》的161个燃气供应网点进行公告。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流程仍不够完善,工作效率仍需提高,报送信息格式要进一步规范化

(二)信息的收集、整理、督促、审核、更新发布都需要专人负责,但我委人手严重不足,都是由各业务科室人员兼职完成,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压力很大。

(三)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需要加强,以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四、下步工作改进措施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培训教育工作,继续完善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度,增加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量和质量,使广大公众能够获取更为及时、丰富的信息服务。

(三)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投诉监督,不断提高投诉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3116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10 18:40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78号)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按照要求将我委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今年以来、我委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直属单位以及机关各科室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并正式印发文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

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二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工作,改造后的柳州建设网更加突出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和服务方面的功能。同时还完善了网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并积极收集处“中国柳州”网站 “部门信箱”专栏里的信件,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三是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首先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招投标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是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增加信息量;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此外,完善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并通过媒体反馈、公布意见采纳公开决策执行情况。

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2012年,我委主动公开文件共计88份,并及时报送(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更新有效信息849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2012年撰写或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刊发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新闻稿件共计800多条,刊发频率约为67/月,平均每个工作日近3条。全年的新闻宣传工作呈现出刊发规格高、数量多、内容广、质量好的新特点,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城建工作实绩的目标,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

建立“柳州市住房保障网”,在网站上公开2012年度全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任务量、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结果等信息,并时更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由发改委牵头落实,根据中央纪委、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纪发201116,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各级政府网站,集中公布信息。目前,由于发改委工信委信息集中公示平台建设尚未完成,因此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等信息,主要依赖于我委发文进行通报,并在我委网站及柳州市建筑交易市场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我市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我委监管范围内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目前均在柳州市建筑交易市场网上进行公示。根据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我委每月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报送当月依法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结果,但从业单位行为信息、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尚未开展。

(三)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我委按照住建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201284号)和住建部《关于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住房保障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进行了明确,对征收与补偿程序进行了规范。目前,我市已按信息公开的要求,将国务院《征收条例》、自治区《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桂政电〔201136 号)、《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房屋征收政策法规“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信息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对今年我市新启动的11个房屋征收项目在以上信息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布,其中有5个项目正在进行房屋调查,3个项目已完成房屋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了公布。随着我市各房屋征收项目的推进,其房屋征收决定、房屋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将按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进行公布。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方面

为规范我市城市燃气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已将我市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企业)》的14个燃气企业,以及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站点)》的161个燃气供应网点进行公告。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流程仍不够完善,工作效率仍需提高,报送信息格式要进一步规范化

(二)信息的收集、整理、督促、审核、更新发布都需要专人负责,但我委人手严重不足,都是由各业务科室人员兼职完成,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压力很大。

(三)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需要加强,以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四、下步工作改进措施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培训教育工作,继续完善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度,增加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量和质量,使广大公众能够获取更为及时、丰富的信息服务。

(三)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投诉监督,不断提高投诉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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