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1-06-10 18:42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委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一直将政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

为更好地保障市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一是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二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工作。同时还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并积极收集处理中国柳州网站 部门信箱专栏里的信件,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三是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首先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工作、房屋征收、招投标信息、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是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努力实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要求,及时按时增加信息量;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此外,不断完善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并通过媒体反馈、公布决策执行情况。

(三)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2014年,我委主动公开文件共计71份,及时报送(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更新有效信息34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城建工作实绩的目标,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

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机制

我市保障性住房实施“街道办事处一级审核,城区二级审核,住建委三级审核”的“三审核、两公示”和“政策公开、房源公开、审核公开、分配公开、结果公开” 的“五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全过程公开和全方位监督,确保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多渠道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形式  

在坚持和完善我委政务信息公告栏、印发宣传资料及举办培训班等传统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的新形式,增强住房保障信息透明度。在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摇号配售过程中,本市居民与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通过市政府网站、柳州市住房保障网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查询,确保保障性住房申请过程的公平、公正性。

1)保障房管理信息系统和柳州市住房保障网联动,形成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外网公示的数字化信息管理公开形式。将公租房和廉租房住户档案录入保障房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建立住户电子档案,便于动态监管。在“柳州市住房保障网”公布全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计划任务、年度任务分解、完成进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申请登记保障程序、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及分配结果等,并及时更新。截至目前,该网站的点击量已达到130余万次。

2)依托政府网站平台,建立住房保障专栏模块。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申请流程、办事指南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资源,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住房保障信息,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3.严把住房保障分配关

在保障房分配过程中,我委提前公布分配流程、分配房源及具体的分配实施方案,组织相关监督部门、保障房申请人进行公开摇号、选房活动,并现场公布摇号、选房结果,同时在柳州晚报、柳州住房保障网及市住建委公告栏等地进行公示,确保各个工作环节信息透明公开,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推进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方面

制定了《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对征收与补偿程序进行了规范。我按信息公开的要求,重点做好“五公布、两公告”公开:“补偿方案公布、补偿方案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的公布、征收决定公告、调查结果公布、补偿决定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公布、审计结果公布”。主要从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征收动态、征收公告、安置补偿、估价机构、征收项目等几个方面做好主动公开,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门户网站、《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或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等多种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按照《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流程》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实现统一在窗口受理,精简中转的步骤,明确职责,确保文本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其他工作情况

2014年我委未接到不予公开申请事项,无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流程仍不够完善,工作效率仍需提高,报送信息格式要进一步规范化。信息公开及报送存在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况。

(二)信息的收集、整理、督促、审核、更新发布都需要专人负责,但我委人手严重不足,都是由各业务科室人员兼职完成,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压力很大。

(三)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需要加强,以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六、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培训教育工作,继续完善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度,争取增加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量和质量,使广大公众能够获取更为及时、丰富的信息服务。

(三)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投诉监督,不断提高投诉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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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10 18:42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委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一直将政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2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分别指定1名信息员(兼职)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我实际,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

为更好地保障市民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强化服务、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一是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二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工作。同时还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并积极收集处理中国柳州网站 部门信箱专栏里的信件,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三是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首先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工作、房屋征收、招投标信息、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是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满足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努力实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要求,及时按时增加信息量;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此外,不断完善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并通过媒体反馈、公布决策执行情况。

(三)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2014年,我委主动公开文件共计71份,及时报送(上传)至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更新有效信息34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城建工作实绩的目标,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方面

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机制

我市保障性住房实施“街道办事处一级审核,城区二级审核,住建委三级审核”的“三审核、两公示”和“政策公开、房源公开、审核公开、分配公开、结果公开” 的“五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全过程公开和全方位监督,确保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多渠道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形式  

在坚持和完善我委政务信息公告栏、印发宣传资料及举办培训班等传统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的新形式,增强住房保障信息透明度。在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摇号配售过程中,本市居民与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通过市政府网站、柳州市住房保障网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查询,确保保障性住房申请过程的公平、公正性。

1)保障房管理信息系统和柳州市住房保障网联动,形成外网申请——内网审核——外网公示的数字化信息管理公开形式。将公租房和廉租房住户档案录入保障房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建立住户电子档案,便于动态监管。在“柳州市住房保障网”公布全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计划任务、年度任务分解、完成进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申请登记保障程序、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及分配结果等,并及时更新。截至目前,该网站的点击量已达到130余万次。

2)依托政府网站平台,建立住房保障专栏模块。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申请流程、办事指南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资源,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住房保障信息,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3.严把住房保障分配关

在保障房分配过程中,我委提前公布分配流程、分配房源及具体的分配实施方案,组织相关监督部门、保障房申请人进行公开摇号、选房活动,并现场公布摇号、选房结果,同时在柳州晚报、柳州住房保障网及市住建委公告栏等地进行公示,确保各个工作环节信息透明公开,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推进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方面

制定了《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对征收与补偿程序进行了规范。我按信息公开的要求,重点做好“五公布、两公告”公开:“补偿方案公布、补偿方案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的公布、征收决定公告、调查结果公布、补偿决定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公布、审计结果公布”。主要从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征收动态、征收公告、安置补偿、估价机构、征收项目等几个方面做好主动公开,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门户网站、《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或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等多种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按照《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流程》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实现统一在窗口受理,精简中转的步骤,明确职责,确保文本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其他工作情况

2014年我委未接到不予公开申请事项,无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流程仍不够完善,工作效率仍需提高,报送信息格式要进一步规范化。信息公开及报送存在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况。

(二)信息的收集、整理、督促、审核、更新发布都需要专人负责,但我委人手严重不足,都是由各业务科室人员兼职完成,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压力很大。

(三)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需要加强,以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六、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培训教育工作,继续完善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度,争取增加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优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量和质量,使广大公众能够获取更为及时、丰富的信息服务。

(三)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投诉监督,不断提高投诉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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