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6-01-28 16:00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到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柳东启元广场B20楼,邮编:545616,电话:0772—282527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6年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政管字〔20261号)要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总要求,紧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和社会公众关切,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化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管理。我局门户网站共设有6个导航栏目、10个专题专栏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条,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4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3条,政府动态信息更新13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94条。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所发布信息均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原则进行了审查,坚决杜绝发布有误信息。

二是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按照“便民、及时”的原则,畅通信函和窗口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定期登记、跟踪办理、限期答复制度,确保查收不遗漏、处置不超期、咨询有回音。2025年我局共接到信息公开申请148件,均已依规办理,规范答复。涉及我局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4件。始终秉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态度,按照细致周到严谨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加强新媒体建设管理,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项功能。集中力量加强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参照自治区编制柳州市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同时,定期对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683.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5




2

1

1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1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3




1

1

9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自行撤销)

1






1

(七)总计

144




2

1

1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1

0

4

0

0

0

0

0

2

0

0

2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业务指导不够、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2026年,我局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优化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一是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多措并举,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工作,强化流程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供更优质服务。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效率,加强与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的沟通,争取理解支持,进一步规范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128

    此件公开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16:00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到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柳东启元广场B20楼,邮编:545616,电话:0772—282527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6年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政管字〔20261号)要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总要求,紧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和社会公众关切,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化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管理。我局门户网站共设有6个导航栏目、10个专题专栏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条,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4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3条,政府动态信息更新13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94条。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所发布信息均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原则进行了审查,坚决杜绝发布有误信息。

二是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按照“便民、及时”的原则,畅通信函和窗口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定期登记、跟踪办理、限期答复制度,确保查收不遗漏、处置不超期、咨询有回音。2025年我局共接到信息公开申请148件,均已依规办理,规范答复。涉及我局信息公开答复的行政复议4件。始终秉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态度,按照细致周到严谨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加强新媒体建设管理,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项功能。集中力量加强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参照自治区编制柳州市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同时,定期对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683.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5




2

1

1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1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3




1

1

9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自行撤销)

1






1

(七)总计

144




2

1

1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1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1

0

4

0

0

0

0

0

2

0

0

2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业务指导不够、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2026年,我局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优化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一是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多措并举,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工作,强化流程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供更优质服务。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效率,加强与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的沟通,争取理解支持,进一步规范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12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