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网址为我局部门网站广西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zjj.liuzhou.gov.cn”),公开公示地点为本机关办公大楼公示栏。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通报、便民资料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填写《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向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领取,也可以在我局部门网站中“公共服务-资料下载”栏目获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一)受理时间地点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
受理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B座20楼文书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72-2816240
邮政编码:545001
(二)受理方式
1.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申请: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2.《申请表》填写要求。
为了提高政府机关处理申请的效率,希望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注意以下问题:
(1)在提出申请前请详细阅读我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如果申请人所需要了解的信息已编入我机关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的,请通过主动公开渠道去获取该信息;如果申请人所需要申请的信息已被编入我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请向我机关的专门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2)取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认真填写(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填写),对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尽量详细,如文件名称、发布日期、索取号等,尽量填写《申请表》的选填部分。
(3)建议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
(4)填写时一定要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详细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应当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予以公开,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说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
2.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并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并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告知申请人,并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我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附件:
1、《依申请公开流程》
2、《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回执》
4、《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市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
5、《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征求意见书》
6、《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工作办理流程》
2019年12月26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 |||||
申请编号: | 受理编号: | ||||
申 请 人 信 息(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 公民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住址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 | ||||
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代理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住址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所需信息情况(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如文件名称、文号,该信息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及其它相关情况,请尽可能具体描述,这样有助于相关部门找到政府信息) | ||||
所需信息用途 | □与申请人生活相关 □与申请人生产相关 □与申请人科研相关□其他:( ) | ||||
所需信息的载体形式 | □纸质文件 □电子文件(□电子邮件□光盘□磁盘)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获取信息方式 | □自行领取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其它方式:( )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 ||||
本人(或本人所代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现郑重声明:保证在本表中所填写的以上所有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回执
编号: ﹝ ﹞ 号
:
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于 年 月 日收悉并登记。在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再延长20个工作日),你(单位)将收到答复。你(单位)也可主动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征求意见书
编号: ﹝ ﹞ 号
: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收 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书(编号为: )。现书面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
编号: ﹝ ﹞ 号
: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号为: )属于:
□ 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 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
□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 申请获取的信息不明确
□ 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具体答复如下:
年 月 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网址为我局部门网站广西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zjj.liuzhou.gov.cn”),公开公示地点为本机关办公大楼公示栏。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通报、便民资料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填写《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向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领取,也可以在我局部门网站中“公共服务-资料下载”栏目获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一)受理时间地点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
受理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B座20楼文书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72-2816240
邮政编码:545001
(二)受理方式
1.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申请: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2.《申请表》填写要求。
为了提高政府机关处理申请的效率,希望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注意以下问题:
(1)在提出申请前请详细阅读我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如果申请人所需要了解的信息已编入我机关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的,请通过主动公开渠道去获取该信息;如果申请人所需要申请的信息已被编入我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请向我机关的专门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2)取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认真填写(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填写),对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尽量详细,如文件名称、发布日期、索取号等,尽量填写《申请表》的选填部分。
(3)建议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
(4)填写时一定要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详细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应当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予以公开,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说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
2.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并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并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告知申请人,并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我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附件:
1、《依申请公开流程》
2、《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回执》
4、《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市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
5、《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征求意见书》
6、《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工作办理流程》
2019年12月26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 |||||
申请编号: | 受理编号: | ||||
申 请 人 信 息(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 公民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住址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 | ||||
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代理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住址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所需信息情况(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如文件名称、文号,该信息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及其它相关情况,请尽可能具体描述,这样有助于相关部门找到政府信息) | ||||
所需信息用途 | □与申请人生活相关 □与申请人生产相关 □与申请人科研相关□其他:( ) | ||||
所需信息的载体形式 | □纸质文件 □电子文件(□电子邮件□光盘□磁盘)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获取信息方式 | □自行领取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其它方式:( )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 ||||
本人(或本人所代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现郑重声明:保证在本表中所填写的以上所有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回执
编号: ﹝ ﹞ 号
:
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于 年 月 日收悉并登记。在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再延长20个工作日),你(单位)将收到答复。你(单位)也可主动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征求意见书
编号: ﹝ ﹞ 号
: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收 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书(编号为: )。现书面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
编号: ﹝ ﹞ 号
: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号为: )属于:
□ 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 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
□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 申请获取的信息不明确
□ 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具体答复如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