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函字〔2018〕337号
关于第二次征求《柳州市特色小镇培育部门
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和《柳州市
特色小镇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4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市级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7〕8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代市政府起草了《柳州市特色小镇培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和《柳州市特色小镇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11月20日发送贵单位征求意见。根据2017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和2018年5月16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广西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30号)提出的新要求,我委对原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发送贵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补充完善附件1中的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于6月28日(周四)前通过OA反馈市住建委村镇科(电子版请发送邮箱:lzsjwczk@163.com)。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张龄,电话:2825424,18907827968。
附件:1.柳州市特色小镇培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
2.柳州市特色小镇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
建设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
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摘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官方网站
http://www.ndrc.gov.cn/ 委工作动态)
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
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广西特色小镇培育
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30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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