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柳州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1-03-31 15:00   

柳建物改字〔2021〕4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升级,按照市委“十四五”规划“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要求,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生活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工作,开展柳州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检查内容

(一)物业服务日常管理:

1. 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展物业服务等情况;

2. 公共收益管理、公示情况;

3. 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情况;

4. 业主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二)消防安全:

1.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等管理情况;

2.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及人员配备情况;

3.消防演练和培训等情况。

(三)电梯安全:

1.电梯年检、维修、养护等管理情况。

(四)二次供水:

1.二次供水设备维护、检修情况;

2.二次供水水箱消毒记录情况。

(五)防汛工作:

1.小区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2.防汛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六)环境卫生:

1.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2.电梯间等重点公共区域清洁消杀情况;

3.相关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七)安全生产:

1.小区安全防范体系制度建立情况,落实责任主体情况;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八)开展国卫复审、创城等宣传工作情况。

(九)诚信管理系统申报情况。

三、检查方式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采取自检自查、查阅资料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5日。

五、其他要求

(一)各城区(新区)住建部门要按照市、区两级物业管理职责分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生活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对各物业管理区域开展专项检查,压实物业公司主体职责。检查辖区内的小区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10%,且高层小区抽检率不得低于高层小区的60%,可委托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城区(新区)住建部门对服务区域内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于10月15日前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报告》(详见附件1)及《2021年柳州市住宅小区及物业企业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市住建局物业房改科邮箱(lzszjjwyfgk@163.com)。

(三)本次检查纳入我局对各物业企业的年度信用评定范围,我局将对各城区(新区)检查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1.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

      检查检查结果报告

         2.2021年柳州市住宅小区及物业企业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9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关于开展柳州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1 15:00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建物改字〔2021〕4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升级,按照市委“十四五”规划“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要求,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生活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工作,开展柳州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检查内容

(一)物业服务日常管理:

1. 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展物业服务等情况;

2. 公共收益管理、公示情况;

3. 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情况;

4. 业主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二)消防安全:

1.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等管理情况;

2.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及人员配备情况;

3.消防演练和培训等情况。

(三)电梯安全:

1.电梯年检、维修、养护等管理情况。

(四)二次供水:

1.二次供水设备维护、检修情况;

2.二次供水水箱消毒记录情况。

(五)防汛工作:

1.小区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2.防汛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六)环境卫生:

1.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2.电梯间等重点公共区域清洁消杀情况;

3.相关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七)安全生产:

1.小区安全防范体系制度建立情况,落实责任主体情况;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八)开展国卫复审、创城等宣传工作情况。

(九)诚信管理系统申报情况。

三、检查方式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采取自检自查、查阅资料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5日。

五、其他要求

(一)各城区(新区)住建部门要按照市、区两级物业管理职责分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生活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对各物业管理区域开展专项检查,压实物业公司主体职责。检查辖区内的小区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10%,且高层小区抽检率不得低于高层小区的60%,可委托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城区(新区)住建部门对服务区域内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于10月15日前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报告》(详见附件1)及《2021年柳州市住宅小区及物业企业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市住建局物业房改科邮箱(lzszjjwyfgk@163.com)。

(三)本次检查纳入我局对各物业企业的年度信用评定范围,我局将对各城区(新区)检查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1.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

      检查检查结果报告

         2.2021年柳州市住宅小区及物业企业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9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